但前提是在用重典之前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關於台灣交通的問題, 小弟已在拙作--- 台灣的三大交通世界奇蹟中約略提過, 其中, 大眾運輸建設的普及化是重要的解決手段之一. 若上路車輛的數目跟種類能減少, 那麼駕駛人違規的比率也必大幅降低, 因為我認為大多數的違規是被環境給逼出來的.. 我在美國開過車, 他們的用路環境單純, 因沒有輕型機車, 大家車速也相差不多, 很少會有烏龜或飆車族, 大多數的人都有禮讓的觀念, 變換車道一定會打方向燈...光是這幾點就讓我的駕駛心情相當愉悅..
反觀台灣, 由於車輛種類跟數量過多, 動線規劃困難, 大小車相互競爭路權, 路邊又常停滿車輛, 只能說秩序亂到極點, 就算原本守法開車的老外來到台灣一樣會被逼到違規...單靠拖吊拍照並無法解決問題, 這次的大執法, 聽說是因為車禍死亡人數上升所導致, 密集的取締或能收片刻之效, 但病根實在於車輛數目遠遠超出道路所能負載的限度, 長遠來看, 警察人力也不夠, 或許還會排擠到更重要的勤務, 所以這個政策的出發點並不夠有遠慮.
前面有網友提到全民檢舉運動, 這點我倒是相當贊成, 但除了交通外, 連路面小廣告, 路霸, 噪音, 亂丟廢棄物....等等最好都能檢舉, 罪證確鑿者必定重罰, 如此或可逐漸培養台灣人的公民意識..惟有在公民意識發達, 大家都會關心週遭環境的國家, 犯罪率才會降低, 才有機會成為先進社會.
行動程式開發者
badrabbit wrote:
干脆像1984書中所...(恕刪)
我也覺得這點子不錯,只不過所費不貲......
我前些日子停紅燈時,後面一位先生突然衝過來,擦撞我以後慘落地,飛出10米。因為戴瓜皮帽結果顱內出血身亡

因為路口沒有錄影機拍到,他的家屬就很難接受,認為事有奚蹺,要求調查,結果我的機車被檢察官扣押,變成"命案涉嫌人",我每天失眠(因為親眼看那位先生死去)......最後去看精神科醫師......

假如當時路口有監視器拍到的話,這些問題都解決了,不是嗎?
假如大家都知道路口有監視器,而且會因為被拍到越線、闖黃燈、闖紅燈、違規左右轉而受罰,我相信車禍會少一半以上
人的劣根性啊!我支持偷拍。雖然我也曾經被天橋上的警察拍過兩次行駛快車道~

好吃,所以好胖!
國人"守法"才是重點阿~大家都有考取駕照難道還不懂交通規則!?有幾個人肯做路口淨空!?
還不是能擠就擠

對於警察杯杯辛苦的執勤給予掌聲,當然如果被開單如有異議也別放棄了自已的權利,記得時效內去申訴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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