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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廢掉人工收費

不要人工收費也不要電子收費
好像記得之前有報導說高速公路開通20年還是多久,回收成本後就不收費了??
以前不是過橋也又收10元過橋費,現在10元也沒在收了.
不要東找西找要什麼使用者付費,雜七雜八的稅已經夠多了
花預算的人能省著點用(將心比心,若是自己的錢會不會這樣花)會比找雜七雜八項目來抽稅或打著使用者付費的借口有用
高公局統計,國道基金的累積虧損,到2010年1月底已經超過2000億元,這才是要全面施行電子收費的原因,除原本要收費的國道一號、三號,新增二號、四號、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八號、十號(左營到旗山),也要收費。
我反對的理由如下:
1.增設過多交流道:國道一號、三號各有66個交流道,為了搞定地方政府,這幾年來到底設了多少不需要的交流道,不但使國道流量減緩,浪費的經費由人民買單,大爺你當,凱子消費者做。
2.計費方式不合理:目前高速公路收費站的間距,平均大約35到36公里 ,按里程收費後,走多少收多少錢,收費會比現在的制度更讓人質疑,就是變相增收國道使用費,的確有一上高速公路過收費站就下,使用不到10公里就要付40的情形,但是也可以選擇走平面道路,多走2公里省下40元,甚麼叫公平,甚麼叫使用者付費,不是你政府說了算,原本不用收費的國道二號、四號、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八號、十號(左營到旗山〉,政府憑甚麼收費,故在現有的體制下進行收費,也就是只有國道一號、三號全線按里程收費,才是真理。
3.繳費方式不合理:扣款失敗的作業費轉價給消費者,現行不論何種因素,只要扣款失敗就要付作業費(多則50元,少則5元),政府應該要堅持只要責任不可歸於消費者,即在餘額不足的情況下消費者才須負擔作業費,其他情形導致扣款失敗作業費由業者買單,這原本就是業者的企業責任,為何消費者要幫你付錢,再者今日計程收費的政策由那個業者得標,本來該業者就要承單營運的不確定性,消費者無過失就無責任,為何要付那不公不義的作業費。
政府的政策,人民只能接受,誰教民主社會,百姓是民政府是主,但對不公不義就是要對政府嗆聲,你就是拿人民的血汗錢分贓,每年國道獲利有200多億元,將來計程收費只會更多,國道基金還能累積虧損超過2000億元,吃相...........。


yenchee wrote:
請問有那一個國家是完...(恕刪)



沒錯~而且也是計程的,就像是去停車場一樣先取票,然後離開收費道路時會有人工收費的車道,給他卡後就會出現多少金額了。

aaron36 wrote:
政府應該要堅持只要責任不可歸於消費者,50元作業費由業者買單...(恕刪)


誰舉證????

還是車主說了算!!!!


亨利叔叔 wrote:
所以這個邏輯就是高速公路是蓋來給有錢人使用的...(恕刪)


沒這回事

難道你沒坐過國光號 統聯等國道客運

重點還是徐老先生 你就真的做公益吧!
退出 讓ETC收歸國有吧!

mote756 wrote:
最近新聞報導說要廢掉...(恕刪)


反對徐旭東比較重要
ETC 是好的 照里程收費也不是大問題 使用者付費

重點是兩個

1. 遠通的這套收費&裝設方式要改變

2. 其他快速道路&高速公路都收費以後 過路費必須要調降
Allen Yeh

joey888 wrote:
aaron36 wrote:
政府應該要堅持只要責任不可歸於消費者,50元作業費由業者買單...(恕刪)



誰舉證????

還是車主說了算!!!!

在建置合約中"車內設備單元"第4點載明

[乙方應提供車內設備單元三年保固.用路人購買後三年內如非人為因素造成車內設備不正常動作.乙方應免費更換.如因系統因素或其他非可歸責於用路人之因素而導致扣款失敗.除通行費外.乙方不得向用路人追繳作業處理費用.]

而.實際現況呢?使用扣款失敗者大家都在支付nt50的作業處理費用.

似乎.遠通可以自行認定.都可歸責於用機.用路人的錯?

百姓無法從一般管道得知契約內容.因為似乎當年將此合約設定為商業契約.所以......

權益
sydneyliang wrote:
而.實際現況呢?使用扣款失敗者大家都在支付nt50的作業處理費用.


請勿亂傳

正確使用及誤入國道電子收費(ETC)車道注意事項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6&p=480

(1)扣款失敗後48小時後,您可至遠通電收直營門市補繳費用,欠費發生於15號前於當月27號內補繳;欠費發生於16號至月底於次月12日內補繳,於自動補繳期前至直營門市無單補繳,每筆將免收50元作業處理費,惟需主動前往遠通公司直營門市補繳。(補繳時程如下圖)


(2)遠通電收亦會掛號寄出帳單至車籍地址(唯需酌收作業處理費50元),屆時請於繳款期限前攜帶帳單至7-11、全家便利商店及遠通公司直營門市補繳或透過ATM轉帳完成欠費補繳作業。


(3)逾期帳單需請您前往遠通門市補繳。




另外,也不一定要去遠通門市繳
只是要手續費
網路2元
便利店5元..
另外, 遊行的抗議人士

為了5元手續費抗議

我也是支持的

請各位遊行人仕為了民眾權益多多加油..


但也請不要太白..
這以前就有通路手續費和E-tag 無關好嗎?

要找議題發揮,也要有一點層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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