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重車還是(暫時)別開放路權比較好

chiawei226 wrote:
照你這樣說小貨車 最...(恕刪)

這位大大想必收入驚人, 三五十萬根本不是錢. 一個人一個背包我騎一台五萬元的 125 甚至作大眾運輸工具就行了.
重機可以換乘小綿羊, 但轎車可以換乘重機嗎? 最簡單的全家出遊, 兩夫妻加一個小孩就不行了. 再說不論怎麼樣, 開汽車總比奇重機安全太多了.
小綿羊可以在實用性上完全取代重機. 小綿羊只要三五萬, 或許對大大你來說三五萬跟三五十萬沒分別所以才說重機不是奢侈品, 但對芸芸眾生來說是差很多.
別再用汽車比了, 實用性差太多了. 貨卡確實是比轎車實用, so what? 有多少人願意開?. 你再怎麼硬凹也改變不了重機是奢侈品的事實. 就算再美國也沒有人會認為重機是實用的交通工具(或許 Hells Angels 會覺得他很實用), 不然為什麼美國重機一樣那麼少? 實用的話該像汽車一樣, 家家戶戶都好幾台.
這樣阿?
那不如連125、小綿羊都取消路權吧?
因為重車的駕駛不會拿刀子邊砍邊飆,對吧?
不是每個重車駕駛都這樣不守規矩,不該一竿子打翻所有船
開改裝車飆車的也很多,那只要是看起來流線型的跑車也取消路權吧?
反正台灣也沒地方讓你開這麼快

這種自私而情緒化的文章實在很沒能站得住腳
神經病的表率:自以為自己不是娘炮,卻傻呼呼的趕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告訴大家自己是個傻炮
White bear wrote:
這位大大想必收入驚人...(恕刪)


我不想在是不是奢侈品這上面打轉,您認為是就是吧。
不過不管是不是,都無法改變他是「政府檢驗通過,合法領牌的車輛」這件事,
爭取路權應該跟是否是奢侈品是兩回事。
個人認為
贊成的還是贊成,反對的還是反對
這是一篇沒有答案的討論
再怎麼爭,政府也不會參考我們的意見
他們只會為了自身的利益來決定
我想最重要的是
台灣人的駕駛道德真的普遍很差
這才是我們應該檢討的吧
concord wrote:
我不想在是不是奢侈品這上面打轉,您認為是就是吧。
不過不管是不是,都無法改變他是「政府檢驗通過,合法領牌的車輛」這件事,
爭取路權應該跟是否是奢侈品是兩回事。


正確的啦

無疑的 認為 某樣東西買不起 不如去想 要怎麼才能買某樣東西

何不開放咧??

然後在國道和快速道路上多架幾十支攝影機

超速...罰
抓到不依規定行駛車道...罰
沒有遵守行車安全距離...罰

連開連罰~~而且次次加重罰鍰

這樣一來不論是小客車, 卡車, 巴士, 重機
我想都會遵守規定

除非...你家真是太有錢~~視金錢為糞土
或者...很有熱忱的想捐獻一些金錢為國家建設一下

concord wrote:
我不想在是不是奢侈品這上面打轉,您認為是就是吧。
不過不管是不是,都無法改變他是「政府檢驗通過,合法領牌的車輛」這件事,
爭取路權應該跟是否是奢侈品是兩回事。

小綿羊也是 「政府檢驗通過,合法領牌的車輛」, 如果小綿羊也來爭高速公路路權呢?
lovelpc wrote:
又是一篇偏激的文章....(恕刪)


我覺得你的文章比較偏激哩!

我覺得原 po 講的很中肯,我自己也遇過幾次。
雖然不是每個騎重車的都不守規矩,但看起來比例還不少哩!
White bear wrote:
小綿羊也是 「政府檢...(恕刪)


您如果要這麼爭取,那也是您的自由我不會干涉,
只是我個人認為大部分小型速克達不是為了高速巡航設計,
上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跑長距離高速,穩定性和機件耐性都不是很足夠。

之前看過有位先生寫的網頁,他把小綿羊運到美國去領牌,
中間寫到他們那個州的高速公路只要有牌就能上,但是太小的車沒人會想騎上去...
路權開不開放好不好我不知道,但是我只知道台灣人守法觀念差,道德禮讓觀念幾乎沒有。
以前騎車最討厭的是明明沒有要右轉,偏偏開車到機慢車道跟我們這種騎機車的擠,一些要右轉的機車,都被擋在後面。
後來開車以後,往往開玩笑說,那些騎機車的人,騎的應該都是超合金的機車,我很怕撞到她們,怕我的殼被撞凹一個大洞,她們沒事!

台灣的世界就是這樣子,永遠是慢車禮讓快車,不管他是不是直行車,有很多人還習慣內車道超車轉彎。

如果有人聊天聊到,從台北到高雄開車只要開兩個小時,大多的人都會讚嘆,你好屌。
比較好一點的就是,你不怕被照相罰錢阿。
應該沒有人會鄙視她們,或是跟他說,你怎麼還沒死阿,哈哈!!

這就是台灣人的道德與開車觀念,反正老子開的快你就是要讓我!
大家都在這裡唇槍舌戰的,講的就是很多人開車騎車沒品等等的。

老實說,如果台灣有重法願意讓那些違規的人死的很難看,你說腳踏車可以騎上高速公路我也贊成!(腳踏車是有點開玩笑拉,只是強調重法)

但是套句很多人常說的話,台灣的法律是保障壞人的,所以現在還沒開放的東西,還是別開放吧!!

很老實人撞死違規的人賠錢的也有,而且高速公路的車禍,你覺得汽車駕駛者一定會沒事嗎,那種高速行駛,我覺得很難說。

雖說我不是挺贊成開放的,但是如果可以有重法執行,且強制執行,再加上政府願意成立組織協助那些守法人士,不會因為撞死違規人或殘廢,而有財產上或其他方面損失,我願意贊同開放路權!

當然其他惡行惡狀的開車人士,也應該有重法的逞罰,那種開車超速超過時速60公里以上的人,基本上應該是拘役了好嗎,跟公共危險差不多,特別是喝酒上路的人,我覺得不關那些人,實在是沒道理(都已經跟你說喝酒不要開車好多遍的你還是不聽,我不關你關誰?),而那些惡意違規致人於死的人,直接拖出去槍斃拉!(哈哈,最後那個是開玩笑,大家看看笑笑就好,不過我還是強調重法!)

哈哈,我只是來碎碎念,如果有人看我的文而不爽的,還多多包含阿!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