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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的撞車逃逸...

恩..台灣不只法律糟糕、檢察官也很糟糕
可以幫肇事逃逸半年之後才出面的車主來嗆聲我
砍掉我列出來的一半的賠償
還一副臭臉對我大小聲

我有受傷
後來才拿到兩萬多元
修理機車就去掉一半了
還被老闆拿走一半
因為是公司的車

唉..不說了
總而言之
無論走路、騎車、開車
除了自己要很小心,也要很小心看別人有沒有要來撞你
可閃則閃

不能閃就聽天命吧
祝大家身體健康

有一次我騎機車到一個十字路口要待轉,因為是下雨天所以騎得比較慢,想不到前面的一輛汽車明明本來是直走的,都已經走到快經過了安全島卻突然好像發現自己走錯,硬是把車給他右轉回右轉車道,害我緊急煞車,雖然已經要待轉車速不快,卻還是滑倒了,當然是沒有撞到他啦,對方也只有停下來探頭一看就走了,不過我的PDA卻因為掛在腰間螢幕被壓破了。
最近才在台北世貿結束的台北國際電子展與車用電子展.
就看到很多好玩的東東.

將車子週遭的影像傳到後視鏡上,
也就是將小型攝影機裝到車子.可以裝在後面,也可以裝在前面,
甚至還可以前後左右的方向燈附近都可以裝一個,
最多還可以接八組,再互相切換,
當然也有錄影功能,
可惜錄影還是得看記憶卡的大小,
但基本上是4個小時.或另接錄影配備.

不過在台北還是騎機車的多,不知有沒有辨法在機車上裝呢??
唉!
路上的白癡真的很多
每天每天出門都會看到
所以每次騎機車出門心情都會很差
氣啊
才剛打方向燈就馬上轉彎,懂不懂規矩啊?
我記得我有一次騎在一台貨車後方大約3公尺左右的距離
貨車突然煞車右轉,大概是他的荷包不景氣,連打方向燈都省了
還好我先前就已經懷疑他可能會轉彎,再加上天生反射動作快
硬是甩尾繞過去(太誇張了),我看他的駕照真的是用買的
還常常遇到明明應該是直行車先行
總是會有人硬是在車流量多的時候給他硬擠過去
我有一次就是這樣被撞飛出去
牙齒還卡在嘴唇內,弄了好一段時間才拔出來,當然是流血啦
大概是我心地太善良,確定機車沒事後
就跟他說"沒事了,你可以走了"
這場小車禍害我將近一天不能吃飯......
這世界有駕照卻不會開車的人真多

轉回主題
我也看了那個新聞
但我的直覺反應是
明明未成年,又沒戴安全帽
擺明覺得自己很屌
雖然這樣說很不應該
但我認為他們是"活該"
至於那個駕駛
說不定他不知道有人撞倒他
如果知道的話
那肇事逃逸的更不應該
只能說台灣交通很亂
都是在比誰的膽子大
先採煞車先輸
請問發生交通事故要交給交通隊去確認雙方對錯是不是雙方還得付錢?
台灣的媒體的判斷通常都只有三歲小孩的能力,明明是車速過快摔車擦撞到對向車,還說是別人的錯,不過如果有發生車禍不管誰的錯,最好當場釐清,不然像這樣上報就不好了
嗜血的媒體
往往充當導演(教導嫌疑犯怎麼哭、怎麼演)、演員(演風災還在水中游泳)、還有充當法官(就例如這種已經未審先判,先報導那一些不負責任的家長哭的死去活來,努力的報導牽引那個汽車逃逸)。

媒體是最大亂源嚕

還有不適宜的法律就應該修正。

絕對路權應該被尊重,假設汽機車開到人行道撞倒人,就應該要負責。可是像前面有個大大說,
撞倒一個婦人(在路中央那個神智不清的),我在想,那警察罰什麼穿越馬路100塊是罰假的嗎?
平常就罰一些無關緊要的人,穿越馬路,當這時候,卻罰機車駕駛?有無道理阿,又不是機車駕駛把婦人拖到馬路中然後撞倒她的.............

危險駕駛,本來就應該優先就責,他不到14歲,闖禍,那應該是他的不對,要是今天是他撞死人呢?

法律應該修改,讓無照駕駛、酒醉駕駛的判更大更重的刑。

無辜被撞,卻好像變成殺人犯一樣被報導,相關單位應該檢討這種事,不應該讓無辜者一直提心吊膽。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meredith wrote:
唉!路上的白癡真的很..唉!
路上的白癡真的很多
每天每天出門都會看到
所以每次騎機車出門心情都會很差
氣啊
才剛打方向燈就馬上轉彎,懂不懂規矩啊?
我記得我有一次騎在一台貨車後方大約3公尺左右的距離
貨車突然煞車右轉,大概是他的荷包不景氣,連打方向燈都省了
還好我先前就已經懷疑他可能會轉彎,再加上天生反射動作快
硬是甩尾繞過去(太誇張了),我看他的駕照真的是用買的
還常常遇到明明應該是直行車先行
總是會有人硬是在車流量多的時候給他硬擠過去
這世界有駕照卻不會開車的人真多
.(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跟我之前車禍差不多........

之前在紐約紐約跟世貿三館中間那條路,快靠近 中國信託的路口 大概還有四十公尺的距離,
一台花店的車突然從內線直接右轉!(那邊記得一邊有三線還是四線了),也就是說他從內線隔了兩線
右轉,又沒打方向燈! 在外線機車道的我,閃躲不及,直接就撞到他又後車廂(也就是說幾乎他的車是橫著馬路走的)。當時應該報警,只是我腳被壓在機車下,撞到在地,被路人扶起後,又嚇到,後來他是有停下來給我名片,然後
叫我自己去看病跟他說他會負責處理車子的事,就走了

看完病又去他公司找他,他是有叫人幫我車子修好。
只是這樣其實對我也太危險了。尤其我是去他公司找他,萬一不認帳或者根本就在醫院之類的...
他女友跟老爸還在修車的時候機車的說是我的不對.....
我想.......碰到車禍還是先找警察比較安全,當場畫線做筆錄就知道誰不對了。
樓主說的那一則新聞我也有看到,就我的感覺,台灣就是這樣~我曾經試想,今天如果有台車子很規矩的停紅燈!有台白木的機車撞上車子的屁股!雖然車主沒有刑事/民事責任,但是會有所謂的道義上的責任,我想應該還是要賠吧!這總理論就我各而言覺得有些奇怪,我規矩的停紅燈你撞我~還要我賠你,什麼世界阿!!~~~我想這則新聞的主要用意應該是說當時那位車主沒有留下來幫忙處理事情,叫救護車~我想這就不對!路人不幫忙,我想是這個社會病的~多少人因為好心!被反咬說你是肇事者!這年頭都是一個字~錢
我的是發生在上星期六
該路段快慢車道有安全島分開

我騎機車在慢車到的內側
對方騎腳踏車在慢車到的外側

腳踏車在我的前方
我當時時速低於40公里
我與腳踏車同向

對方到路口時,直接左轉,完全沒有待轉
也就是他直接在慢車到的外側要左轉,
我看到他腳踏車稍微偏離原方向時,我上煞車,
但是我跟他的距離是不足以完全減速停下來,
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完了,
然後對方被我攔腰撞上,

我爬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報警,本來是要打那個小鬼出出氣的,想一想還是忍下來
交通警察來了之後,現場測量結束,就叫我們雙方去醫院看醫生再去他們局裡作筆錄

警察約4點作筆錄我3點做完筆錄結束之後也在警局等對方,但對方沒來。
跟對方媽媽聯繫的結果說是要等先生回來才處理,
到現在一個星期對方完全沒有跟我連絡。

說真的,我不超速不酒架也沒違規,還是有人要跑來讓我撞
修車的費用也要2000,
對方又完全不連絡,
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請問這樣可以跟對方求償或提出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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