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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車禍案件與大家討論

6萬真的算是ok了. 以我自己的經驗, 要是車主拖回中華賓士您可能得花兩到三倍的價錢. 這個維修金額的認知差距就是告訴您, 以後開車見到賓士靠遠一點準沒錯.

這件車禍先不論您心裡的感受, 實務上聽其他人的處理結果, 怎麼看您都有責, 只是比例的多少而已.
早買早享受 晚買晚後悔 不買不高興
六萬只是"外觀"報價
動到裡面的話破10萬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真的不知道我責任有大到要賠那麼多錢

有人證看到我先轉彎
有人證看到我是正常速度非急轉彎進行轉彎
有人證看到我快轉完了他才衝出他那線道撞我(才因此撞到我後半部)
有人證證明他沒煞車 沒閃避 沒按喇叭

請問您認為是他的錯還我的錯

我想既然你po在這裡詢問大家的意見,就應該去面對正反兩面的意見,畢竟整個過程都是由你來說明,而不是兩方面,會有人你說你對也會有人說你錯,但是站在都是mobile 01這個大家庭上當然希望你不用賠錢,這種事誰都會慌,誰都會不高興,祝你一切順利!
多謝您,我現在真的只想捍衛自己的權益,雖然誰對誰錯不是我在講的,可是我心裡明白責任在於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link=owner_comment&qid=1205072207883

看到這篇我心已經涼一半了
我覺得既然樓主來mobile01問大家的意見
那樓主您應該要虛心的接受大家的意見才是啊
就算你辯贏了mobile01上的所有人
裁決出來判你要賠,你仍然是要賠

對於你所發生的事件
有人用法律的角度認為你有錯
也有人站在人情世故的立場認為你是對的
但是大家肯定都是希望你可以平安渡過的

就我自己朋友的經驗
"你左轉他直行",很抱歉是你檔到人家的路,所以錯是在於你。


至於你所提到的問題

有人證看到我先轉彎
因為你先轉所以在綠燈的情況下人家就一定要讓你嗎?

有人證看到我是正常速度非急轉彎進行轉彎
有任何的合格的儀器可以知道當時的速度嗎?

有人證看到我快轉完了他才衝出他那線道撞我(才因此撞到我後半部)
對方也可以說,是因為你突然轉出來所以才只撞到屁股

有人證證明他沒煞車 沒閃避 沒按喇叭
還是同一個問題,有任何的影像或是照片可以證明事實如此嗎?
>我覺得既然樓主來mobile01問大家的意見
>那樓主您應該要虛心的接受大家的意見才是啊
>就算你辯贏了mobile01上的所有人
>裁決出來判你要賠,你仍然是要賠

你誤會了,我不是要辯贏大家,這樣沒意義,你們又不是法官
問題是如果網友提出的反面意見我都沒辦法克服的話
將來我要怎麼面對上訴呢

>對於你所發生的事件
>有人用法律的角度認為你有錯
>也有人站在人情世故的立場認為你是對的
>但是大家肯定都是希望你可以平安渡過的

我剛翻了文章
大家就法律面給我的支援好像比較多吧

>就我自己朋友的經驗
>你左轉他直行,很抱歉是你檔到人家的路,所以錯是在於你。

這是大面來講,不過依你講的感覺你朋友的案例聽起來似乎是同向車


>有人證看到我先轉彎
>因為你先轉所以在綠燈的情況下人家就一定要讓你嗎?

六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
  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有人證看到我是正常速度非急轉彎進行轉彎
>有任何的合格的儀器可以知道當時的速度嗎?

那相對的他也無法咬我急轉彎,我還有人證可以證明,他什麼都沒有

>有人證看到我快轉完了他才衝出他那線道撞我(才因此撞到我後半部)
>對方也可以說,是因為你突然轉出來所以才只撞到屁股

人證

>有人證證明他沒煞車 沒閃避 沒按喇叭
>還是同一個問題,有任何的影像或是照片可以證明事實如此嗎?

沒煞車痕,人證。
不過我想我應該是做好心理準備要賠了
各位看我上方的案例

對方都已經被判"超速" "未注意路況" 成立
版主也以事證及影帶證明他非急轉彎
轉彎幅度也已超越135度
居然還被判7
上訴證據不採納
我只有個證人
我想大概是玩完了
連上訴的精神我看都可以省下來了

以此案例奉勸大家
在沒有左轉燈的轉彎路最好不要轉彎
不然就會變成這樣

前面那一句想烤漆看到轉彎車就撞,因為必贏的玩笑話
看來是真的

多謝各位朋友的熱心賜教
http://forum.chan15.idv.tw/

大家一起加油吧
看到這個事件,實在不敢說誰對誰錯,因為對裁決所或法官的判定實在沒什麼信心,所以只能祝你好運能遇到一個公正的判定!

任何事故的發生,一定有不對的一方,只是不對的一方敢不敢承認自己的過錯!記得數年前有一個事故發生在北市中山北路上,一個外國人違規穿越馬路(跨過中央安全島,未使用人行穿越道),結果被汽車撞上死亡。當死者的妻子(同樣是外籍)趕到醫院看到肇事者,你猜發生什麼事..............



.....一陣哀天怨地的捶打肇事者,要肇事者賠償天價的賠償金....,不對,絕對不對!

正確的解答是:死者的妻子居然跟肇事者賠不是,因為他的先生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肇事者的身心及車輛受損,並且要賠償所有的維修費用。乍聽之下非常不可思議,但是這件事情是真實的(新聞有報導)。我想表達的就是,如果是自己所犯的過錯,為何不敢勇敢的承認呢?錯了就要負起責任,不要讓人擔心這麼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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