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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判死刑 誅九族 財產全部充公

亂世用重典準沒錯
一、回應樓主的提案:什麼叫做「不得審判」?法治國家一切行事最終以法院為依歸,沒有「不得審判」這回事。可以立法限制審判、可以修法調整立法精神、可以建立判例,就是不可能「不得審判」。審判權力交給數量龐大素質不齊的警察手上,是讓警察當土皇帝,思考一下管區獨裁的可能性,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膽敢給基層警察如此恐怖的權力!

二、認真的討論,亂世用重典,多重才叫做重?不要跟我說唯一死刑這種意氣用事的話,過重的罪名會引來很多更麻煩的事情,第一、警察不敢隨便取締,因為他一取締就是一條人命,警察也是人,不是殺人機器;第二、酒駕數量會降低,但是一旦發生就會更嚴重,肇事者絕對會選擇殺人滅口!第三、酒駕門檻太低,如果我有心,製造讓仇家成為酒駕肇事的元兇、給政府動手,借刀殺人更簡單!

三、我的想法:不要談鞭刑,引入新刑罰,茲事體大,光是擬定執行細則再立法就是曠日廢時。我的建議,應該比樓主的提案來得實際且有效率些:酒駕列為公訴罪,第一次被抓,無肇事者,比照闖平交道,吊銷駕照並且罰個五萬,有肇事者,依社維法起訴、依民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賠償;第二次,無肇事者,拘役30天,肇事者,依社維法起訴、依民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賠償;第三次,無肇事者以殺人未遂起訴,肇事者以意圖殺人起訴。無論是第幾次,同車者依比例原則處理。


喝醉的人還會記得罰則有多重嗎?

喝醉的人還會記得罰則有多重嗎?

相較之下,神智清楚把馬路當自己家的惡劣駕駛
自己違規還要罵警察的人
這兩種人更該死
罵這兩種人的卻少得多?
是因為很多人自己就是這兩種人嗎?

不知這兩種人有沒有在罵酒駕的

要重罰就全面重罰
只針對酒駕是很可笑的
太多不酒駕的危險駕駛了


emu300 wrote:
判死刑 誅九族 財產全部充公
亂世用重典準沒錯


還誅九族咧
你的九族中有人酒駕,誅你好不好?

理盲濫情才是亂世根源
連誅九族也太誇張了! 又不是家族每個人都是笨蛋!
明知道喝酒會影響心智還藉酒幹些壞事(例如酒駕, 強暴推責給酒精, 傷人...)的人, 是不夠智慧, 還是蓄意的呢!? 可悲...
商人為賺取暴利, 可惡!
政府明知酒弊遠大於利而不制止, 社會新聞無時無刻在上演, 可恨!

呼籲各位拿出理智, 別碰酒精了!
酒駕男的處宮刑...女的填起來
每月定期確實執行...
我相信幾個月後可以大幅降低酒駕

這樣不人性??
那酒駕撞死人就人性嗎??

酒駕
如果沒撞到人....應該用預謀殺人起訴
如果撞到人沒死....應該要用殺人未遂起訴
如果把人撞死了...應該用蓄意殺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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