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3one wrote:的確是垃圾車先違規啊...(恕刪) 我要持平說一句話,如果垃圾車有違規,那垃圾車也有很大的錯!!不過葉大少爺酒駕還開130km也有錯!但是最後上法院之後來就很難說了~~~唉!現在因該是垃圾車駕駛皮皮挫了~~~
好幾年前去委內瑞拉當地治安非常壞外交人員告訴我們別出門在車上時,他說了一件人神共憤的事當天有個全國大遊行示威因為有一件綁票案二個小孩被撕票了母親太過傷心,也...跟著走了事後調查發現犯案者是警察(不過,很多落後國家都是白天當警察,晚上當強盜,因為有槍嘛!)雖然,這兩個是不同類型的事但是我支持酒駕肇事致死者,刑罰應提高到等同蓄意謀殺,並且為公訴罪,並終身吊銷駕照酒駕者也需服刑吊銷執照二年後才能再考民事也需另外賠償真的是太另人痛心了!希望大家也來請立委諸公立即立法!如果需要上街頭,我也要報名!
chrisabbie wrote:連屬+1這樣的案件一...(恕刪) 連署+1自從酒駕罰責再加重以來,又發生多少酒駕重大車禍?這代表...根本對敢喝敢酒駕、沒自制力者沒用!我也有喝酒,但我在喝之前就先安排好如何回家,絕對不碰車;前兩天跟同學去吃飯,吃完飯去bar喝點啤酒,因為我跟內人沒開車,同學也有喝,因此請我內人(不喝酒)開他的車送他夫妻倆回家,再開他的車回我家,隔天再送他的車回去...這樣不是很好嗎?也不用怕出什麼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