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

請教 為何行車未繫上安全帶 要罰款?

討論空間就在這裡!!

於個人行為空間下所行使自由權進而違法之情事需要立法處罰而合理化的案例進一步因相關法令促進社會進步

就請您舉一個例子

除了安全帶這個法令我目前想不到有甚麼符合上述之原則!!

就一個例子就好!!不要在普世價值 最小損害 最大利益 促進社會進步

您如果再來一個世界大同我不就昏了








討論問題應該區分層次,不然會失焦。這個問題並不在討論安全帶有沒有繫的必要,而是在討論以法律強制方式要求繫上安全帶是否違憲?有些東西雖好或雖壞,但應否以法律強制規範?或聽憑當事人自由選擇?並不是沒有討論的空間。例如抽煙(或吃檳榔)的壞處人盡皆知,但現行法律也只禁止別讓第三人吸到二手煙而已,並未完全禁止吸煙,而這些吸煙者將來因吸煙造成身體上的不健康,同樣也有使用醫療資源的問題。再反過來舉例,運動有益健康也幾乎人人同意,但有無必要以法律強制規定每個人都要去運動?或者說不運動的人不准他使用醫療資源?等等,都有類似情形。只能說社會價值觀念在目前已經形成,就像多數網友的見解一樣,而且繫安全帶又只是一個簡單的動作,影響個人自由程度比較小,所以大多數人會認為說用法律強制力去規範還可以接受。但少數意見也不是沒有道理。這也就是憲法第22、23條那麼抽象的原因。大家都可以舉同一個條文來強化自己的看法。但提出不同意見畢竟是好的,尤其是提出少數說,不然社會怎麼會改變或進步?大家腦力激盪一下,或許會想到自己所忽略的地方,進而增加自己的理解能力。千萬不要一下子就把不同意見打入十八層地獄。另外你是否想過,當你繫上安全帶時,你想到是安全?還是沒繫會被罰?如果是前者,那很好;如果是後者,那就是這個問題會提出來的原因所在,請大家思考一下了。搞不好那一天政府也會強迫民眾要吃維他命C,不然要受罰。

dondailaw wrote:
另外你是否想過,當你繫上安全帶時,你想到是安全?還是沒繫會被罰?如果是前者,那很好;如果是後者,那就是這個問題會提出來的原因所在,請大家思考一下了。搞不好那一天政府也會強迫民眾要吃維他命C,不然要受罰。


回歸討論面
這條法律-後座需繫安全帶
也有註明到太久的車不在規定範圍內
所以主要規範的範圍是出廠就有後座安全帶配備的汽車
簡單的說這條法律比起嬰兒安全座椅和機車須戴安全帽等比起來
只是要求規範你一個動作而已
並不需要你額外再多花費或者添購
即可達到規範並且提升自己上路的安全性
那為什麼需要立這條法律並且罰錢
很簡單因為台灣人不嚴格要求只用勸導的
根本沒有任何效用
那效果可能連20%都不到
惡人還需惡法罰,好人並不覺得困擾
這就是這句話的寫照吧

如果哪天政府願意免費提供維他命C
那要我每天吃不然要罰錢我也願意阿
先回答你468樓的內容

既然我們要把內容限縮到「個人空間內」
那例一至例三自然不在這個範圍內
只是
你所謂「自體產生的動能」或是「機器設備產生的動能」
在法律上的定位叫作「工具的使用」
工具的使用與否並不是違法與否的判定標準
你徒手就沒罪,用工具就有罪,沒這回事
看到你在例二的理論
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再者,比例原則是公法上的帝王條款
舉凡民主法治國的公法都要受到比例原則的約束
普世價值和促進社會進步本來就是法律的基本特性
違背普世價值的法律就是所謂的「惡法」
促進社會進步更是「社會立法」的基本精神
強制繫安全帶是行政法規
你上來討論行政法規
卻不準別人提及比例原則及普世價值和社會進步
那和

「問為何自來水養不活海馬,卻不準別人提出淡水、海水的分別」
「判斷一首詩是不是律詩,卻不準別人提及押韻、對偶、格律」

有什麼不同?

尤其是你在例四提出了「禁止酒醉走路」這種誇大至極的例子
卻不準別人討論你「違背社會一般認知」這個最不合理的地方
那當然你怎麼說都對了

很抱歉,對於你對「強制繫安全帶」這條法令的判斷標準,
除了「盧」,除了「嘴砲」,我想不到其他形容詞

接下來,你要的例子來了
在個人空間內限制個人自由是嗎?
除了我在第42頁說過的例子 >> 遺產的特留分,立遺囑的方式
我再追加幾個給你

立遺囑的資格,同樣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你未滿16歲立的遺囑就是無效,差一天都不行

遺囑是你預先處分個人財產的自由,就算你在個人空間內處置
仍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私人土地的建蔽率和容積率
雖然是你的土地,你的房子,卻也不是你想蓋多大就蓋多大
想蓋多高就蓋多高
一樣受到法律的限制
即便全世界的建築師都說你想蓋的房子絕對沒有安全顧慮也不行

在你家裡撕毀千元鈔票 >> 毀損幣券
雖然是你的財產,你的1000元
雖然你要放棄這1000元的財產是你的自由



我要再提醒一下,本棟其他人已提過不止一次,你同樣選擇無視的一件事
不繫安全帶是否會侵害「他人」的安全
本棟已有相當充分的討論
先別談飛出車外,光探討車內「部分人繫,部分人不繫」就好了
不繫的人就算不飛出車外,妨礙到你所謂「個人空間」外的人
難道就不會妨礙到其他車內的人了?

你只要很客觀的回答我
你敢保證你上路時絕對不會出車禍?
敢保證絕對不會有緊急剎車的動作?
敢保證絕對不會被人側撞?
請你接著再考慮一下2.7倍這個數字(不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是繫安全帶的2.7倍)
你敢說在「個人空間內」不繫安全帶絕對不會妨礙自己以外的人?

我這段不是在討論該不該繫安全帶
而是在討論不繫安全帶是不是「和他人無關」的純個人自由

既然繫安全帶不是如你所說的「和他人無關」的「純個人自由」
那強制繫安全帶,保障車內其他人的權益,有什問題嗎?
既然繫安全帶不是如你所說的「和他人無關」的「純個人自由」
那強制繫安全帶,還如你所說的侵害「個人自由」嗎?
別忘了,你在468樓的例一中也認同有其他人時,自由就要受約束了
不止退一步,我們退一萬步來講,就算真是「純個人自由好了」
2.7倍這個數字在你眼中仍不夠重?不足以讓政府立法採取強制作為?
那麼
在你眼中,死亡率要高幾倍才是合理的強制時機?
亦或是「管他高幾倍,就算是千萬倍也不能強制繫安全帶」
就算是千萬倍也要維護我這個的「懶」的自由?


我再問一句你一樣沒回答我的問題
既然你也認為繫安全帶是正確的,不繫安全帶是危險的
你也已經在作正確的事
全台灣絕大多數的人也認為繫安全帶是正確的,不繫安全帶是危險的
這條法令對人民唯一影響的時機,就是當人民作了「自己也認為相當危險的行為」時
請問用法令強制導正人民的危險行為,有什麼不妥之處嗎?

我依你的要求理性、直接、明確地回覆並舉例了,也請你理性直接地回覆上述問題

請記得
1.
因為我們不是離群索居的個體,法律也不是為了在荒島獨活的人制定的
所有權是相對的,自由權也是相對的,你所謂的「個人空間」更是相對的
都是會和整個社會互動的
更別說你所謂的「自由空間」,其實是在路上跑的

2.
「問為什麼自來水養不活海馬,卻不許別人提及淡海水不同這種基本前題
「判斷一首詩是不是律詩,卻不許別人提及押韻、對仗、格律這種基本前題
「討論行政法規,卻拒絕考慮比例原則,普世價值這種基本前題
都叫作「盧」,都叫作「嘴砲」
不叫作討論





乾脆來一句「反正我說了算」比較快





















還是那句老話

我反對 "未繫安全帶, 要罰款" , 因為這個未繫安全帶的動作, 完全不會造成任何人的損失, 但這個法令卻侵犯我的自由權, 哪怕只有一點點...我不會講大道理...因為我口拙...但至少我可以表達我的立場..而且我就是要讓這個標題浮在檯面....其實這也算是實現言論自由的一種方法..

我也不知道上面那些跟我意見相反的人腦筋在思考什麼....我只知道這樣是侵害人權的...

反對 "未繫安全帶, 要罰款" 不等於 "贊同未繫安全帶"
但上述有些人邏輯實在跟我的口才一樣不是很好
都會把它掛等號

更有人會拋出一句 "沒繫安全帶的...就不要使用政府的醫療給付"
這個兩個應該不是必然的
因為 "沒繫安全帶" 不等同於 "會出事"
而 "出了車禍, 沒繫安全帶" 才有可能會出事
而如果因為出車禍受傷, 那雙方保險公司自然會處理
看是誰肇事誰本來就要付多一點費用了

看了底下一個連結
跟我意見很合
不過口才比我好很多
雖然他跟我的意見都是屬於少數
用這個連結希望可以引起更多的共鳴

http://mr6.cc/?p=7100


PS. 至於請求大法官釋憲...我是個為三餐打拼的人...沒時間跑那個流程的
而且還要我不繫安全帶...那是多麼危險的一件事啊
用 mobile 01 來宣導理念就好了
有時候想簡單點,你的至親/朋友因為沒有完善的保護在車禍中走了,你是要去告車商車子不夠安全,還是你要去告政府沒教育好大眾。

罰款只是一種手段,總不能罰説不繫安全帶者司機掉銷駕照,乘客入獄幾天吧。政府這樣做只是希望多數的人能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至於你説這是各人人權的問題,可是你不能忘了馬路是大眾的,在馬路上你所使用的除了你的車其餘都不屬你的,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所謂的各人人權,人權是指大家平等,有基本讓你活在這世界上的權力,人權不是這樣亂用的。

我懂你想的,你不繫安全帶並不會危及其他人的安危,別人不繫也不會影響你,但有天因為你小孩/父母因為沒繫走了,我保證他們不會再回來,你也應該不會這樣提倡這樣的想法了。

記得政府這樣做也只是出於善意,至少不要滿路上都是破碎的家庭。
因為政府當選了需要多一點紅包補足,下次會立法走路不戴安全帽也要罰錢,因為走路被車撞頭部置死機率高,再來坐火車也要繫安全帶因為鐵軌也會出事情,最後在家坐著要穿防彈衣免得有飛彈打來!

Devilpo2010 wrote:
有時候想簡單點,你的...(恕刪)


你的假設也可以假設假如有天你火燒車卻因為繫安全帶你的小孩/親人來不及逃生,那時候你也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了!人權是人皆生而平等,不是給你拿來講你給我我才有的!還有你家裡如果有六人以上你是不是該換休旅車才能出門了?出發點是好意但沒顧及現實啊!

David DOG wrote:
你的假設也可以假設假...還有你家裡如果有六人以上你是不是該換休旅車才能出門了...(恕刪)


大大說的好,真的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買兩台車,或是買六人座以上的休旅車

下雨天,如果家裡六個人要一起出門,轎車怎坐?
坐捷運?坐公車?

雲林靠麥寮這邊,有捷運 ? 交通有那麼方便??? 六個人一台車,有一個人不能出門或是騎車?

nelson369369 wrote:
我知道這樣的標題很聳...(恕刪)


樓主的問題太棒了,我也反對這種東西立法。

有人說會飛出去,或是沒榜安全帶因此造成更大的傷害,
誰開車出門是為了飛出去,或是被撞啊。

那叫意外,想的到的就不叫意外。
請問,綁安全帶能『預防』意外『發生』嗎?
我絕對認為不能!!

有人說可以使傷害降低,那好,請開車要帶安全帽,防火衣和防護衣,護頸,
畢竟這是目前所知道的開車最高防護措施。

要不然以前賽車手沒有安全帽,也沒有屋頂,更不用說安全帶,照樣競速賽車。
當時人們上路更不可能會有那些東西。

如果真的是為了國民安全著想,安全帽,防火衣和防護衣,護頸,一定也要立法進去。
不然機車有的連放安全帽的空間也沒有,還是要帶安全帽,
汽車一定放的下這些東西,請一定也要穿著配置。

在進一步,因為車禍的死亡率高居不下,所以可以認定『車輛』這種東西是危險的製造者,
請全國人民只能坐11路公車,開車出門要罰錢才是,要不然明知危險,還讓你上路?


最後,用任何理由支持安全帶根本鬼扯,法律是人定的,要怎樣就怎樣定,
敢說這麼定沒有剝奪人民自由和造成人民不便嗎?
已經有人因此被k到上了一星期的新聞頭條呢,還沒安全前就先危險了。

反對這法案,不過定了,沒轍了,人民要直接廢法,很難啊。
  • 4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