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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daslebewohl wrote:
你路權觀念不對。超速是不當使用道路,有相關罰責處罰,但超速車還是有路權。
如果超速沒路權,那沒有車牌的車有沒有路權?無照駕駛有沒有路權?這是兩碼事。

逆向有照車跟順向無照車在單行道相撞,肇事責任在逆向車上。因為路權是順向車的不是逆向車的。所以有沒有違規跟路權沒有必然關係。


您講的路權, 全都來自個人的想像. 根本沒有您所講的交通規則存在, 想故意違規就不該上路, 不該上路的人還要求什麼路權. 您講的逆向有照車就是不當駕駛車, 剛好可類比為超速車.

bd_player wrote:
您先去查一下德國的交...(恕刪)


規則之前就兩個原則啊

1.盡可能靠右側行駛。
2.左側超車。

維基就有了,

另外查了幾個網頁,它們的觀念好像就是"路權"最大

別人超速關我屁事,路權該讓就是要讓

然後我第一天去一間300公里外的工廠,在有速限的高速公路上不到兩小時就到了

開車的傢伙也是超速超很大.....


不用神回覆
因為這本來就是常理,不是歪理


一般道路也一樣,越往內側的車道,
(除了要左轉外)若後方有車跟上且明顯速度較快,右側車道又無車,
就應該往右側禮讓後方車輛通過

上述來源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8 條第一款第二項


就是搞了個什麼車種分流,讓一堆人都不知道車速分流才是較安全的,
一堆龜車走在內線,不禮讓就算了,還一直跟外線並排!

bd_player wrote:
您先去查一下德國的交...(恕刪)




其實這就類似電扶梯一樣
右側是給不趕時間的人 左側是給趕時間的人走的
如果硬是站在左側不動 也不會犯法 但會被別人白眼...
這樣的規則 是該說默契還是什麼呢??

scythe018 wrote:
規則之前就兩個原則啊

1.盡可能靠右側行駛。
2.左側超車。

維基就有了,

另外查了幾個網頁,它們的觀念好像就是"路權"最大

別人超速關我屁事,路權該讓就是要讓

然後我第一天去一間300公里外的工廠,在有速限的高速公路上不到兩小時就到了

開車的傢伙也是超速超很大.....


查完知道不能套用到台灣了吧, 兩地規則不同還要硬套.

bd_player wrote:
您講的路權, 全都來...(恕刪)

所以龜內線不算違規?
乖 馬路是很危險的, 妳乖乖待在家裡比較安全
kuoyuan1 wrote:
我合法開在內線道,你...(恕刪)

bd_player wrote:
寫了一大堆和法規無關...(恕刪)


路權跟違規是兩件事。

joseph88190 wrote:
所以龜內線不算違規?


有人說龜內線不算違規?這個問題還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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