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大的問題很合理我也覺得兩件事確實是一樣的只有一個差別用餐區的位置常常很多,或者等一下下就有位置了真的沒位置頂多不要吃就好,台灣吃的太多了==> 造成位置不合理被佔,大家比較容易算了==> 道德標準降低停車場一停就很久, 等也要等很久===> 位置不合理被佔,大家比較會抓狂 ==> 道德標準提高如果停車場不用等太久就有位置相信看到有人佔位, 大家也就變得無所謂了,順便還笑那個佔位的人白痴 XD
美食街座位和停車位兩件事的比較+時間點使用的主體:座位: 人停車位: 車佔用物:座位: 包包停車位: 人從開始尋找目標座位: 人+物同時移動停車位: 車+人分開抵達目標:A. 座位: 使用主體+佔用物同時抵達B. 停車位: 使用主體未抵達, 佔用物先抵達如果A要與B同條件, 佔用物應該是要丟過去
從頭看到尾,敢問樓主是主張能用人佔車位嗎?這類道德問題本來就是無解,也是辯論社的題材,道德本來就會隨著人民的教育水準以及生活經驗而做改變,樓主不妨能參考現在大多數的車輛使用人,他們的道德觀,是否已跟以往不同?
話說有一次跟親友去吃飯,總共開兩台車出門,我的車先停好後,我後方由於有三台機車,於是我下車開始移動後方的三台機車,讓後方空間足以停下另一台車。由於現場道路為單行道,為了不擋到後方來車,我叫另外一台車去繞一圈再回來,在他開回來之前另外一台車來了,他說他要停我後方的位置,我說我這邊有人要停,可是他說他先來了,我回答說因為我要先移動機車,又不想擋到後方來車,所以叫他去繞一圈再回來,他繼續說可是我先來的,這時後方又來了另外一台車,我就說你要讓後方車輛先過,也是要去繞一圈再回來啊,他說不用啊我一次就停進去了,我心裡想還不是因為我把機車移動過了你才可以一次停好,在快要吵起來的時候我丟了一句隨便你啦,我就上車熄火準備離開了,這時候它突然就開走了不停了。於理,其實我心裡想他說的也沒錯,當下他確實是比較早到,我方的車還沒回來,他硬要停我也沒轍,於情,如果今天是我碰到這種情形我會直接離開,除了避免爭執外,現場摩托車也是對方移好才有足夠空間的,人家流汗移車我也不好意思硬要停進去。
你錯了 wrote:先聲明:在此只討論"...(恕刪) 什麼!? 這種問題也可以拿出來討論喔!?這種問題不就像是01的老闆是誰,答案只有一個.....建議12年國教的高中階段再把公民與道德放進課程裡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