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司令部空軍第四基地駕駛兵黃柏叡,前年6月1日駕駛軍車於嘉義市世賢路高與高鐵大道交叉路口時,違規左轉,撞傷開小貨車的葬儀社負責人陳芷綾,致陳婦癱瘓請求國賠;最高法院認定黃有過失,黃所屬的空軍司令部應賠償2004萬餘元確定。因陳婦已領到166萬餘元的汽車責任險,空軍司令部應給付款項減為1838萬餘元。全文網址: 軍車撞小貨車 被害人獲賠2千萬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069754.shtml#ixzz1toq4lHJ2Power By udn.com如果這樣判賠2004萬元,那麼酒駕又死3人,真想看看法院如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