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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感覺死刑或是無期徒刑,微乎其為....
不如將對低刑度加重15年以上
希望以蓄意殺人及預謀殺人方向定罪
不得假釋,不得保釋
褫奪公權同刑期
為避免浪費社會及國家資源,加害人或加害人家屬須負擔服刑中一切所有的支出費用
另責令服刑期間外需至台灣省各地實施社會服務並宣導酒駕防治,至刑期屆滿
該實行項目將不能抵扣服刑天數

欽此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1 我支持提案

酒駕肇事,倒楣的都是守法無辜的人~ 情何以堪..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民意代表甚至其樁腳都是酒國一族, 你叫他們怎麼立法修理自己呢!?
孰可忍 孰不可忍! 我也想要有行的安全啊!
酒駕直接拉去碰掉比較快!

管他有沒有橦死人

喝了酒還開車,沒橦死人只是運氣好,我一點都不會覺得太重!

如果開放連署了請通知一下嘿!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案例不斷的重演,不知我們政府何時才會重視,推上一把
我也支持~~

小弟也常喝~

但要喝一定坐小黃~
推推推 +1
希望可以修法成功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頂!!!!!
我願意為這樣有意義的活動出錢出力!!!!

其實也不需要怎麼罰啦

酒駕就關去大哥的牢房關個幾年
被狠狠的爆菊之後 在拍幾張擴張屁眼的x ray 刊上各大報紙

以後還有誰敢酒駕


不過說到底
有錢有勢 法律再怎麼嚴 又如何??

台灣的法律都是參考用的
有錢屌不只大 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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