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ysf wrote:我不是幫樓主說話,如...(恕刪) 被嗆「你撞啊」男撞鄰車不起訴台東縣卑南鄉一名男子,酒後跟鄰居起口角,他大罵:「小心等一下我開車撞爛你的車。」鄰居反嗆:「你撞啊!你撞看看!」他竟真的開吉普車,把對方轎車車頭撞爛,鄰居憤而提告傷害,檢察官認為被告雖構成毀損事實,但撞車行為係在原告同意下,應屬「阻卻違法性之承諾」,裁定不起訴處分。你是指這種狀況嗎?
顆顆顆 沒想到這篇才3天就破400樓了大家也不要一直怪樓主 人家多少也是有要自己擔一點 才要求加油站負擔8成而已又不是要完全賴掉 聽到你們講維修幾10萬 哪個聽了不會軟腳...一個月領有沒有5萬都不知道維修好幾10萬 如果一個月薪水3..4萬都要白幹近半年份 如果是租屋族甚至可能要存上1..2年 誰曉得加個油開個幾分鐘熄火而已代價那麼大要是我就暈了
真快已到42樓了,樓主已將其行車紀錄器檔案消除了我想應是避免被複製吧!我也強烈的懷疑,樓主跟本没有將那句"95加滿"告知加油站,不然加油站跟本連談都不談那還有什麼8/2這種賠法百分百責任,無庸質疑的還真幫不你
我那天聽到一個故事:一個人對蝦子過敏自己卻忘記了,去餐廳點了一份明蝦大餐。吃完後過敏了開始想辦法怪老闆,要跟老闆要醫藥費。理由是以餐廳老闆服務客人無數,應該第一眼就要看出來客人會不會對蝦子過敏了,就算餐是客人點的,老闆也是有責任的!當然主角還是很有擔當的,當天明蝦的錢還是願意付的,並沒有連一毛都不付。不要臉到極點的人跟莫名其妙的事還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