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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訊】經濟部預告「檸檬車條款」於7月1日上路,履修不好可換新車

小火禪師 wrote:
3或4我覺得都還好
重點在「新車出廠180天或里程1.2萬公里之內」

1、多數人沒那麼閒
2、有些BUG常常到了車廠就不見了 要一測再測一等再等
3、180天=6個月?
假設新車出廠一個零件用了2個月很快就壞了
車廠先讓你等調料 再安排有空進廠來換 就又過了1個月
換一個給你 再讓你用2個月 問題又來了
再等你安排時間進廠 又過一週 再等調料
一下半年就過了

基本上
保護的時間不夠長
保護的項目不夠廣不夠深
這法條等同垃圾

這年頭 除了一般小零件車廠"可能"會有現貨以外
幾乎都是要等料調料
好一點的等一週 有些進口的甚至要等上兩週到一個月
能訂出6個月內這個真是太厲害了
一個保護消費者的法條
內容卻是完全站在車廠的角度設想


ptt車版
一個女網友和老公買了86
手排車變速箱出問題
2個月沒車可以開
真棒

修好再壞,再等料。
檸檬車條款
本就應該保障
變速箱這種重大零件一修就傷本的法案才有意義
結果現在絕對變成車商鑽漏洞的法寶

https://www.ptt.cc/bbs/car/M.1609223543.A.AFB.html

該作者還有後續回文
慢慢看
艾薩克 wrote:
而國內所訂定的法條,規定新車出廠180天或里程1.2萬公里之內,凡是發生重大安全瑕疵,包括行進間熄火、起火、暴衝、煞車系統等故障,或是相同的瑕疵經過原廠修理四次之後仍未改善,便可根據此法案要求原廠更換新車或解除買賣條約,而這項攸關消費者權益的法案,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在台灣公告實施。

德政啊
台版檸檬法比美國遲了30年以上, 台灣的汽車廢氣排放環保法規卻要與歐美同步, 消費者保護差了30年。

不過話又說回來, 以後消費者也是要謹慎, 如果一直盧就只是想換車而不是真的車子有問題, 是有可能有黑名單的, 車廠會以本公司產品未能符合要求, 為維護該消費者權益, 將不出售予該消費者。(如同航空公司拒載黑名單)

無論如何, 這條款對大部份遇到品管有問題的爛車或屬於製造或設計問題的車主是有維持權益的依據。
艾薩克 wrote:
經濟部在今天正式公告(恕刪)


這張照片對中間那個女生有仇嗎??
換句話說
不管有啥問題
車廠都有四次維修的機會
這是在保障車廠吧?
同個問題被車廠拆修四次
你受的了?
然後勒
更換新車或解除賣賣契約
這不就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又沒說不用補差價
又沒說解除契約全額退費
這不就是在給車廠開後門嗎?
難道政府永遠只能搞出這種鳥法案?
貨物稅不搞掉,搞這些表面法條有意思?
整個法條裡面一堆文字遊戲,作秀也做好看一點
今天所有汽車股大概都會跌停
誰來定義重大安全瑕疵?
艾薩克 wrote:
經濟部在今天正式公告...(恕刪)
台灣永遠是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五年保固也改成180內回廠就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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