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禪師 wrote:
3或4我覺得都還好
重點在「新車出廠180天或里程1.2萬公里之內」
1、多數人沒那麼閒
2、有些BUG常常到了車廠就不見了 要一測再測一等再等
3、180天=6個月?
假設新車出廠一個零件用了2個月很快就壞了
車廠先讓你等調料 再安排有空進廠來換 就又過了1個月
換一個給你 再讓你用2個月 問題又來了
再等你安排時間進廠 又過一週 再等調料
一下半年就過了
基本上
保護的時間不夠長
保護的項目不夠廣不夠深
這法條等同垃圾
這年頭 除了一般小零件車廠"可能"會有現貨以外
幾乎都是要等料調料
好一點的等一週 有些進口的甚至要等上兩週到一個月
能訂出6個月內這個真是太厲害了
一個保護消費者的法條
內容卻是完全站在車廠的角度設想
ptt車版
一個女網友和老公買了86
手排車變速箱出問題
2個月沒車可以開
真棒
修好再壞,再等料。
檸檬車條款
本就應該保障
變速箱這種重大零件一修就傷本的法案才有意義
結果現在絕對變成車商鑽漏洞的法寶
https://www.ptt.cc/bbs/car/M.1609223543.A.AFB.html
該作者還有後續回文
慢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