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家也會被被罰得心服口服, 甚至可以提出異議做修改,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全憑官員高興, 訂得越低越好, 反正罰的又不是我, 用路人也覺得速限低到不合理乾脆不遵守, 還有是否可以定期檢討一下測速照相桿的效能?比如全國冠軍桿在一段時間內是否真的有達到降低肇事率的效果?若沒有的話是否本身道路設計不良而不光是超速的問題, 感覺政府一向就是便宜行事, 設個桿子增加國庫收入就沒事了, 大家被罰的哀哀叫可是一輩子沒肇事過

dieforever wrote:
說話要有憑有據阿請問...(恕刪)
『萬里隧道』
2、原萬里隧道兩端隧道口外各設置固定式超速照相取締設備1處,惟無法有效降低隧道內車速,遂改以區間測速的執法方式,希望能真正有效改善隧道內之行車安全。
3、於107年7月1日起開始執法,交通部推動區間測速之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區間測速執法能全面有效掌握違規動態,為避免造成駕駛人控制速率的心理壓力,故『實施初期』將以「較嚴重超速」(行車速率70公里以上)優先取締。
『北宜公路』
於108年4月1日起開始執法,交通部推動區間測速之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區間測速執法能全面有效掌握違規動態,為避免造成駕駛人控制速率的心理壓力,故實施初期將以「較嚴重超速」(行車速率60公里以上)優先取締。
參考網址: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fp-2772-4474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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