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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擦撞但碰到車禍黃牛,連保險公司都幫不了我…

cd5168 wrote:
你保那間保險阿服務那麼濫.
我卡車還不是全險.只是保加重險.
在我家巷口停車都很像路是他家開的.卡車要通過都剛好.所以很容易擦傷.我都馬讓那些在紅線停車的腦殘人換新後視鏡.擦撞後我就叫警察來量.後面事情{我的保險員來我家收走東西.其於賠償問題都是保險員的事.他叫我不用理}


我的保險公司一開始也是資料收一收就說他全權處理即可,
結果現在處理不了(2萬vs.40萬),就叫我要有心理準備…

我感覺保險公司好像覺得上法院對保險公司反而更有利,因為民事判下來會賠更少,
至於保戶被告反而不關他們的事!
協調不成就上法院吧

就我還有我朋友的例子

法官"不可能"以刑事法結案

對方明顯是要坑錢 相信法官站在你這邊的機率比較大
何況起訴不代表犯罪確定

依照我以及我周遭的朋友的經壢
不管過失傷害或是傷害罪的判決是微乎其微

這種人就是要跟他硬尬
不用怕
tommycheng wrote:
我的保險公司一開始也是資料收一收就說他全權處理即可,
結果現在處理不了(2萬vs.40萬),就叫我要有心理準備…

我感覺保險公司好像覺得上法院對保險公司反而更有利,因為民事判下來會賠更少,
至於保戶被告反而不關他們的事!


前年我的客戶也發生一樣的例子(兩造都是汽車)
不過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包含出庭都是由保險公司的律師出面; 對方也是洋洋灑灑列一堆, 加上國術館一堆手開單據(想也知道...), 以及精神賠償, 營損, 要求超過規定的代步車等等

記得這官司打了快兩年, 中間開庭不少次(順便奉勸前面有些回文認為要告就給他告的人, 光不上班不上課去搞出庭就會一肚子鳥氣, 別以為不會怎樣, 對方就是要用時間換你的金錢), 對方也常打電話來騷擾, 最終保險公司還是讓步, 以和解收場(當然金額沒有對方膨風的那麼多, 但對方還是達到要一百給五十的目的了)


我要說的是, 三責能涵蓋的範圍其實不多, 慎選比較有誠信的保險公司還是比較好, 其他什麼年底烤幾片或是網路上低價招攬的還是謹慎考慮.
LEi wrote:
前年我的客戶也發生一...(恕刪)

去年開過幾次庭,雖然說隔一個月才一次,每次大概半天,實際上協調時間大概兩三個小時,
但是老是有一件事掛在心上就覺得很不安,雖然不是什麼大事...
看自己怎麼想吧...
律師也不是這麼好賺的...對方律師接這件案子才收六萬
Jason555 wrote:
車禍造成的傷害都過失...(恕刪)

拍寫..漏打了"過失"二字...兩肇車禍造成的傷害是屬"過失傷害"沒錯...
Daniel_Huang wrote:
去年開過幾次庭,雖然...(恕刪)

這種官司不必請律師啦.到各區公所的義務律師那可問免費的(拍寫..台北市有.不知道其他縣市有沒有)..
上次我老爸騎車被休旅車擦撞倒地受傷.就是去問免費義務律師.然後自己寫狀紙..告對方過失傷害.告到對方遭法院通緝..告到法官照我爸要求賠償金額一毛沒砍如數獲得賠償......只是老爸心腸太軟.老人家大小腿大面積破皮擦傷.足足快一個月才痊癒.才要求對方賠償三萬....
請問樓主您知道什麼是"全險"嗎? 那您還在煩惱什麼呢?

要是這種事都還需要您操煩? 那全險這麼貴 是在買好看的喔!!??

您的保險公司請那多律師就是在處理種事的!! 事情"橋"輸對方 那保險公司就賠對方啊!!(技不如人 怪誰)

您只要盯緊您的保險公司有無讓您自己權益受損就好!! 要是讓您權益受損您就告保險公司(醬最簡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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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雙方都有過失,汽車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機車是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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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你賠他...
你也能要他賠你...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I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就算成立....應該會緩刑...或易科罰金...(你沒前科吧?)

這種車禍小案件可以申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一樣有法律效力....
通常會勸雙方以和為貴....
通常會叫大車賠小車......

如果直接上法院....
就直接輸贏
輸...判賠也不多(畢竟這傷也很輕...)....但會有前科
就算贏也會覺得浪費好多時間...(也沒辦法從對方身上討到什麼公道...)


遇到這種事...不是花錢消災就是花時間消災.....
tarng1971 wrote:
請問樓主您知道什麼是"全險"嗎? 那您還在煩惱什麼呢?
要是這種事都還需要您操煩? 那全險這麼貴 是在買好看的喔!!??
您的保險公司請那多律師就是在處理種事的!! 事情"橋"輸對方 那保險公司就賠對方啊!!(技不如人 怪誰)
您只要盯緊您的保險公司有無讓您自己權益受損就好!! 要是讓您權益受損您就告保險公司(醬最簡單啦


全險只賠自己(甲乙丙丁), 樓主的 case 是對方, 全險是沒有用的(如您所說, 的確是只能"看")
這種情況還會告輸他?
遇到鬼了!!@@
台灣這樣還能住人嗎?
我也出去亂撞人
然後告對方
等著賠償
還要讀甚麼書
作甚麼工作阿?
告一告錢就進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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