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我贊成開超跑要另外考駕照,基礎點當然依照馬力分級,當然這是不分車型,只要你車馬力超過級距就要另外考駕照…一般汽車目前就一個級距,但每一個人就都能操控的了大馬力的車嗎?有些連不到百匹的都操控不了了……像機車就分了三級,249以下白牌,250~549黃牌以及550以上的紅牌,只是政府沒嚴格執行先考黃再考紅的分級,說大型重機比較重嗎?有些重量可是跟白牌差沒多少…不知道為何有些人就認為機車分級是應該,而汽車分級就不用的心態?
考照要有相對應的罰則才能起到效用目前針對無照跟越級罰則說實在不痛不癢如果無照或越級後將代管超跑並上安駕課程若非車主需要車主跟駕駛一起上未在指定期限內一併上完安駕並測驗過超跑拔牌不得上路另外引擎車身號碼紀錄在案待車主通過安駕測驗才可重新驗車領牌說實在有錢人不怕錢處理不了的事只怕麻煩而已
Daniel789002 wrote:平心而論,我贊成開...(恕刪) 應該要不同駕照標準.我覺得應該要用馬力區分,甚至租車前要模擬考試.沒過關不准租,如果沒過關就出租,發生事故追查為駕駛人或車輛本身因素肇禍,出租業者連坐處分.如果駕駛人模擬考過關,但還是出事,則由駕駛人自行負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