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字路口你未減速再行駛或先停止再行駛(而是認為跟著前方機車過你也跟著走)
發生事故通常是7:3
而且這路口對直行車輛有很大的優勢
也不要再一直提對方甚麼車速過快(只是激怒對方乾脆提告懶的談)
初判表只是供參考
但目前上法院只談路權
所以我也是建議
好好跟對方談
並將每次通聯紀錄留存
對方要求賠償條件記下來
這樣日後被告才有辦法跟檢察官解釋這件事後續有積極處理
但雙方沒共識
而且過失傷害骨折都是1-3個月起跳得易科罰金(不去服勞役就繳約3-9萬)
民事部分對方準備夠份量證據應該要個15-30萬不是難事
其次保險強制險就只是賠償醫療部分其他你得自己買單
記得也有打鋼釘跟開刀手術費用可給付
雜項沒給付
我是覺得
如果你對法律路權觀念不高
那還是考慮保高一點的第三責任險吧
至少有保險可以協助幫你處理
我個人一路走來僅保強制險(騎車+開車12年)
但我對路權觀念的輕重很遵守並且很重視
`啊樂 wrote:如果對方可以談,樓主真的要趕緊以最快速度去與對方談和解,並且一次付清,這種事沒有人會接受分期付款的,因為和解書上一定會寫道:[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如果分期,誰能保證爾後樓主會順利還款?這道德風險太大了,如果是我自己遇到狀況相同的體傷事件,不要說16萬了,20萬我都馬上借錢立刻簽和解書,千萬不要等對方真的告上法院,到時候會走一大堆冤枉路,到時候錢還是要賠,而且肯定會比現在就解決還賠得更多,這個事件就當作花錢買社會經驗,以後開車多注意路況,學習防衛性駕駛很重要!
大概了解各位大大的建...(恕刪)
連第三都保不起了就不要在開車了
車禍死亡案件和解金額或判賠金額約400萬元,而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至170萬,且不包含對方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等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只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建議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補足保障缺口。
以30~60歲男性、自小客車三年無肇事紀錄為例,購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保額300萬元,一年保費約1144元,而且只要再加69元,就可將每一事故的保額提高至無限額。重大意外事故一般車子修理費用約30~50萬,因此建議第三人責任財損險至少須投保30萬元,一年保費約1094元。
1天3元都繳不起的話把車賣了
一次賠個10萬你可以保50~100年
台灣的法律現在講的是路權,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這已經是基本的路權觀念,
依照監視器拍到的情況,就肇責上你是比較大的,
對方也有肇責,如前面幾篇大大述,
肇責比約7(你):3(對方),
至於白車所停放的位置跟會發生車禍並無直接的關係,
除非白車停的位置再往車道方停放,且在現場圖上你並未特
別要求警方將白車位置劃入圖內,所以白車就沒事啦!
在監視器下看是對方煞車不及撞上你的,但因路權的關係
就會變成你錯比較大,加上你是開車對方是騎摩托車,
對方有受傷,你則沒有,在道德上你會變得比較需要負責。
上法院對你並不會比較好,但也不會不好,怎麼說呢?
以刑事上法院一定會是以過失傷害罪論處,也一定會成立,
因為對方的確有受傷,刑度大概在六個月以下,大多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你會背前科,及一條18萬以內的罰金(如果你不想坐牢的話)。
以民事上來說經過法院的審判,賠償金額會以肇責比例來分攤,
所有賠償的金額就必須檢附單據法官才會審酌判賠,相對的強制險是可以
賠付受傷有單據這一個部分的,惟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這部分是不在理賠的項目內,
加上對方年紀輕沒有甚麼工作上的問題,說不定判下來的金額會出乎意料的少......
因為肇責比例的關係,所以對方也必須賠償你的損失,
千萬不要一開始就承諾說自己的損失自己吸收喔(等於是把自己的
權利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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