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iskey wrote:
報廢車一樣拿5萬會出問題的!(我覺得2-3萬較合理!)
否則會產生買台1萬元爛車擺一年(擺在郊區或車行),然後報廢買新車退稅5萬,扣除燃料牌照稅,還可賺3萬多元!
另外一些中古車收購價5萬左右的舊車,那是要報廢?還是要給車行?車行會怎麼收這些車?也會造成中古車市場混亂!
買一部破車擺一年,也是要付起碼約12000-18000的稅金,再加兩次驗車,第二次驗車還可鑽時間點在罰單開出前辦報廢,第一次驗車時你至少要確保車子能開得動到驗車廠才行。
把車賣你的那位,如果他肯把車用10000元賣你,那表示他放棄了用這部車享購新車省五萬的權益,換到你的手上,讓你享受了這個權益,舊車終究還是報廢了,你也買了一部新車。結果並沒有差太多,就差這一年、換個人享受而已。
更何況現在大家都知道破車有這個好處,而且實行期間有五年,還會輕易的用10000元賣你嗎?萬一五年內他自己有購車需求,虧到的是他自己啊。
至於車行收購價5萬的舊車,如果車行不收,車主就在買新車時報廢了,少了賣車能賺的,但多了貨物稅優惠來補(加上報廢獎勵金),一來一往頂多就是沒賺沒賠,但省去你四處問車行要不要收的麻煩。
如果車況還不錯,自售能賣到七八萬那就自售,總好過賣車行賣不到五萬 (更好過連車行都不想收),相較於辦報廢賺到新車優惠五萬+報廢獎勵金。兩者權衡一下怎樣比較划得來,自然就有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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