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貼自網路資訊:
中山高速公路(在1960年代所規設,其設計的公路服務水準LOS為D級、設計速限為120公里/每小時)與第二高速公路(在1980年代所規設,其設計的公路服務水準LOS提升至C級、設計速限為120公里/每小時)
所以我認為在道路鋪設修繕合理的前提下,現有高速公路速限提高20KM/H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當然需要專家就以上論點加以驗證。
行車速率對整體交通品質與效率是有意義的,不能單純認為是愛開快車來解讀。所有的交通管理措施,其實都需要時間與教育讓行路人清楚了解,政府相關單位作的仍不夠,希望能加強宣導。
menter wrote:
增列一條:並行30秒,罰左邊車子6000,行車記錄器影像可檢舉,成案分3000!!...(恕刪)
如此一來想害你被罰錢真的輕而易舉了,等你在左側加速時,右側車同時加速與你並行,只要堵住你30秒...你就準備被罰錢吧...真是沒營養的建議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