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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內線最低速 改成150km/h應該更好

想開快車就去大鵬灣賽車場或龍潭賽車場,那裏沒有限速,沒有打鳥的警察,要多快隨你高興
我覺得提高速限還是值得討論的,國道設計速限是以當時的車輛性能去計算的,從國道一號設計完工以來已經逾半世紀之久,隨著時代演進車輛性能已大幅度提升了,似乎需要檢討提升才對。

以下轉貼自網路資訊:
中山高速公路(在1960年代所規設,其設計的公路服務水準LOS為D級、設計速限為120公里/每小時)與第二高速公路(在1980年代所規設,其設計的公路服務水準LOS提升至C級、設計速限為120公里/每小時)

所以我認為在道路鋪設修繕合理的前提下,現有高速公路速限提高20KM/H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當然需要專家就以上論點加以驗證。

行車速率對整體交通品質與效率是有意義的,不能單純認為是愛開快車來解讀。所有的交通管理措施,其實都需要時間與教育讓行路人清楚了解,政府相關單位作的仍不夠,希望能加強宣導。

a399269 wrote:
高速公路只標示'內...(恕刪)


那些龜是永遠不會讓路的,
就算加到200也沒用,
只有罰單能讓他們知道問題在哪,
但是警察又不抓,
所以無解了

menter wrote:
增列一條:並行30秒,罰左邊車子6000,行車記錄器影像可檢舉,成案分3000!!...(恕刪)


如此一來想害你被罰錢真的輕而易舉了,等你在左側加速時,右側車同時加速與你並行,只要堵住你30秒...你就準備被罰錢吧...真是沒營養的建議
我覺得應該再蓋個,超高速汽車用高速公路

最低時速150起跳,最高不能超過時速200,過路費貴個1.5-2倍

這樣趕時間的人,或開高級車、進口車、性能車的人

就有多一種選擇


witwei wrote:
我覺得應該再蓋個,...(恕刪)

但200還是太少,現在的車隨便踩都有,我推250…
十次車禍九次快,我覺得開高速公路已經改善很多了,
大部份的人都還是會開中線,內線讓超車的人可使用,
佔用內線時速 100 以下應該是要罰款。

內線本來就是限速 110 ,要超過 110 的人就不應該佔用內線道,
才會避免跟車太近,萬一發生車禍的造成塞車,這樣才對吧。

平均每天高速公路都有車禍,大多也是超速造成的。

a399269 wrote:
高速公路只標示'內線為超車道...(恕刪)


嗯,每次走右彎路段時,
總有車直接往外車道鑽,
無效的標語,再多也是沒用
飆仔,鑽車,還是一樣多。
見人說鬼話,見鬼飆髒話。


steven591120 wrote:
如此一來想害你被罰錢真的輕而易舉了,等你在左側加速時,右側車同時加速與你並行,只要堵住你30秒...你就準備被罰錢吧.


沒關係!你追不上我的!!

changmary wrote:
十次車禍九次快,我覺得開高速公路已經改善很多了,
大部份的人都還是會開中線,內線讓超車的人可使用,
佔用內線時速 100 以下應該是要罰款。


我們走的是不同國道嗎???

我怎麼覺得烏龜越來越多,
今天走國六,
兩線的時速都不到90是怎樣

烏龜跟烏龜牽手相約到天邊,
連超車都沒辦法超,
那些死烏龜又沒人要抓,
台灣的國道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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