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請問車禍事宜,機車擦撞汽車


advantage wrote:
台灣真是理盲的地方...(恕刪)

是呀, 這是後車看到前車要右轉, 加速從右側超過,
怎麼會變成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這是我十幾年前撞機車的地圖,
當時我開在最右側右轉道要右轉, 車頭已經轉超過了直行的範圍結果一堆機車還是要繞過我的車頭直行....
好不容易沒車了我要繼續右轉, 車頭已經到人行枕木紋上結果一名女子騎機車還是要繞過我的車頭直行....
結果就被我的車頭從側面撞上, 她的牙齒斷裂........
經過保險公司、我及對方一番交涉之後, 賠償她十萬, 保險出六萬我個人要出四萬
已經騎成這個樣子還能叫做直行車嗎??
前車已經打右轉燈, 還加速從右側超過去之後被撞還在那裏喊直行車路權較大??

2001gc8 wrote:
今天開車,本來都在外線道,準備右轉轉入巷內,前10幾公尺,就有打右方向燈,要準備右彎時,結果右後方出現一輛機車,速度很快直接撞到右葉子板,犛田了,機車離我的車約10公尺。
馬上報警將傷者送醫,後來跟交通警察留在現場,測完酒測質0後,馬上去醫院看傷者,還好傷者皮外傷,沒骨折,醫生說擦完藥,再檢查那裡不舒服就可以出院。
後來再到警局找當時的交通警察做完筆錄就回家了。
人生第一次發生車禍,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懇請各位能指教一下,希望事情能圓滿解決。

打電話問保險業務,他說我有加重第三責任險,所以有完全理賠對方的體損跟財損,但他說對方是直行,我要右轉,沒理讓直行車,所以我佔大部份的錯,老實講,打右方向燈後,看一下右後方,沒車,一瞬間瞄一下左邊,再右轉就發生了,現場我的車沒煞車痕,機車也是。...(恕刪)

除了提前打方向燈
還要提前關門
我有騎車,也有開車
騎車時遇到右轉中的汽車,除非我已經在他的右側,當然趕快按喇叭叫他讓我先過

但如果是在右後方,寧可減速讓他先過
因為我知道右轉中的汽車,視線死角很多,根本沒看後視鏡的三寶也很多
因為我知道萬一撞上了,雖然法律上我會贏,人家會賠我
但是皮肉受傷、甚至斷手斷腳的一定只會是我

奉勸這些愛鑽車縫,看到前車已經右轉中、還想加速鑽過去的機車騎士
時間雖寶貴,路權價更高,若為生命顧,兩者皆可拋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連絡一下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然也要請保險公司到場,這過程要2~3次才能橋出雙方滿意金額,你有保第三責任險還有財損就比較不怕了,只是時間會粉久會比較煩心.
調解若成功會請雙方寫和解書會送到當地所屬法院,這有法律效力不久會收到法院簡易判決結案.雙方就不能就此案提出任何異議求償了.
無解,只能賠償
不是說他有理......而是台灣目前都是這樣判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我也遇過,所以我知道@@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2月時我也發生相同事故,雖然立場對調,但還是提供給您參考!

我是騎機車要直行,與右轉汽車發生擦撞,
對方車頭擦撞到我的機車尾,機車連人倒地,人小傷,機車輕微損壞.

後續基本上都是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
但談賠償之前,要先依綠色三聯單的說明,到交通警察大隊的網站申請事故現場圖與初判表.
印象中約14個工作日後就可領取,保險公司會依照初判表與肇事次因方聯絡, 討論賠償事宜.

當時的初判表是:
肇事主因:對方,右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肇事次因:我,未注意前方車況

因為不算是什麼大傷,財損部分撇開車殼刮傷沒多少錢,少到我還建議對方不用出險,以免他明年保險費變高
但對方似乎也想把他的車處理處理,所以還是報了出險,
由於金額不高,所以保險公司很阿莎力的賠我全額車損+醫藥,還主動貼了點精神賠償,事件很順利的落幕.

這種不算太嚴重的車禍,初判表應該都會像上述那樣判定,不會有一方要付完全的肇事責任,
但由於對方有受傷就醫,所以如果對方有心吵鬧的話,可能要擔心他會威脅說要提出傷害告訴.

建議您在適度的關心對方傷勢、展現和解誠意後,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賠償就全權請他們代勞,
待初判表出爐後,保險公司應會請對方提供醫療收據、車損估價單、請假證明等證明財損的單據,
雙方談好賠償金額後,就可以簽和解了!


以上是個人經驗分享, 僅供參考!


看能不能調到監視器的畫面,如果是同一車道機車必須等前方車轉過後再直行不是?再鑽嘛...
千萬不要道歉認錯!
你這樣做對方就知道你在怕了~
反而會吃你夠夠的~有聽過軟土深挖吧。
搞不好還獅子大開口~要求失能工作補貼,有的沒的~要你壹兩百萬~

下次去找他,順便帶一堆黑社會的去看他!!
球棒,西瓜刀多帶一些過去~讓他知道你不是吃素的!
這樣才是上上策。
如果機車道真的很寬,我現在右彎都會先把機車道給佔滿,讓機車沒縫鑽,要嘛就是從後面硬上,不是為了侵佔機車族的道路,真的是為了自保,就像前面幾位大大說的,自保!自保!自保!

之前也碰過類似事件,就算轎車是對的,但條文上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就先吃虧了,所以後來也是要負責任,即便是機車小屁孩超速,未注意前方車況,更倒楣的是行車紀錄器當時罷工,真的是有夠倒楣的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