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如果案件是很單純的,調解不成會直接送簡易法庭去判決,連出庭都不用,所以當時在調解會上,你們的主張、陳述,就會顯得相當重要,會成為法官判決的依據。
所以記得只需要說該說的,不需要和對方爭辯、起口角,只需要做好四件事:
1.陳述現場事故發生的經過和事實。
2.提出完整的證據,證明對方100%的肇事責任。(要申請初判表,最好要有示意圖跟現場照片,還有行車紀錄器影片。)
3.簡單扼要地提出相關法條和主張。(我上一篇說的,為什麼要簡單扼要?因為說得越多,對方越有機會挑毛病。)
4.要求肇事方依上述的種種,依法負起賠償責任。
這些說完,就可以保持沉默了,沒什麼好說的了。
※P.S.以前私下發生的,或是談過的,都不需要再提起,沒有幫助。如果對方一直扯私下是怎麼談的,只需要回一句:"為什麼我們會來出席這個調解會?就是因為之前的談判破裂麻,所以之前說的都已經不成立了。"
pkpkkeigo wrote:
1.陳述現場事故發生的經過和事實。
2.提出完整的證據,證明對方100%的肇事責任。(要申請初判表,最好要有示意圖跟現場照片,還有行車紀錄器影片。)
3.簡單扼要地提出相關法條和主張。(我上一篇說的,為什麼要簡單扼要?因為說得越多,對方越有機會挑毛病。)
4.要求肇事方依上述的種種,依法負起賠償責任。
這些說完,就可以保持沉默了,沒什麼好說的了。
※P.S.以前私下發生的,或是談過的,都不需要再提起,沒有幫助。如果對方一直扯私下是怎麼談的,只需要回一句:"為什麼我們會來出席這個調解會?就是因為之前的談判破裂麻,所以之前說的都已經不成立了。"...(恕刪)
非常感謝這寶貴的意見



我會再告知我朋友該說的就說,不該說的不爭辯
立場明確即可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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