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我也搞不懂上來取暖幹嘛?沒保險就承擔會浪費時間的後果阿!上來抱怨有屁用阿!都當爸爸了,車子快付錢修一修,別害小孩子危險了。一個禮拜車早修好了。單據收好準備上法院吧!別在拖拖拉拉了。有點擔當好嗎!(另外超討厭出事在扯第三責任險,擺明裝不懂)
我之前的休旅車被撞過兩次.先找警察做筆錄,接著把行照,駕照影本跟保險公司資料帶著,連同車子開到原廠.把車丟著,接著車廠跟我update何時修好,多少錢. 車廠會跟保險公司聯絡.保險公司就會去跟對方談了. 我也沒接觸對方.我保乙式
happyanimal wrote:先打電話報警...因為車子有工作要用又要接小孩上下保母家(六個月),所以過兩個禮拜後借到車才送廠。...(恕刪) 兩項重點:(1)報警後、真的有寫筆錄嗎?還是備案而已?有時警察根本就沒寫筆錄、現場裝模做樣而已!(2)有通知保險公司嗎?記得五天內必須辦理出險!否則無效!
報警了,警察來處理就會做酒測 雙方筆錄 實地測量 開立三聯單(載明狀況)。車禍報警就是這樣,沒有分什麼報案 備案的。原則上就是幫雙方證明有這件事,記錄現場,不會幫你們決定肇則比例,後續也不會主動追蹤你們。雙方和解書簽完就結束,不用回報警方。如果達不到和解共識,就走調解委員會,再不服,告法院(財損),法院裁定才有強制力。過程中警方筆錄就是個參考。所以你現在說3:7我相信是你們自己談的,或雙方保險公司談的。這個案例,假設雙方都過失,而雙方都有第三責任險,都無車體險。你保的第三責任險,只會針對“你過失”的部分 賠“對方”的車損,因為你的過失少(三成),假設他修兩萬,你的保險公司賠他6000,他要自付14000。而你修7萬,他的保險公司要負擔49000(七成),你自付21000。看起來是差很多,但其實關係到兩車維修費不同 肇事比例不同。對方只要報出險,對方保險公司就會跟你修車廠聯繫,你的車回原廠後,對方的保險公司會來修車廠看車,車廠開估價單,保險公司同意這些內容後,車廠動工,完工你檢查後,車廠會要求你簽下制式和解書,付你自負的比例,你就可以把車牽走。車廠憑你的和解書跟對方保險公司請款。這過程中並不需要對方同意。同樣,你的保險公司對他,也是一樣的狀況。假設他修兩萬,他簽下和解書,卻只能補貼六千,還要自付一萬四,所以他不願意簽下和解書,就把整個流程卡住了。這種情況你的保險公司也不會撥款給他的車廠。應該他的理賠專員,提出你滿意的賠償,取得你的和解書。你的理賠專員,提出他滿意的賠償,取得他的和解書。如果3:7是共識,應該不會這樣。建議你還是先自費修一修,其他(租車)的費用加進來只會更複雜。原則上有保險,你先付的維修費 保險公司不會跑。總不可能一輩子不和解吧!happyanimal wrote:這個月初車子被大學生...(恕刪)
基本上..就算你程序跑到調解委員會已成功調解成功也不保證可以跟對方要到錢,因為對方只要皮皮的不要履行調解書你也沒對方皮條....除非妳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動作但是我之前有申請過一遍...真的是要花費很多時間去相關單位調資料和去法院寫狀紙最後書記官會跟你和對方溝通要不要趕快履行和解可是對方只要沒有固定收入和名下沒有財產你就算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動作你也是要不到錢的....反而浪費過程中因申請相關資料而產生的費用要自付所以上次我的車禍經驗告訴我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而欺負老實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