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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就單純的欠一張傳票

直接警局報案

進入刑事及民事訴訟來談保險之外的賠償問題吧

記得6個月內處理

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恕刪)


闖紅燈了嗎

58705103 wrote:
你自己要去申請調解啊!等他打電話給你?等明年你也還在等!
你會不會處理啊?
診斷證明也沒有!是要怎樣談?你說說看!
...(恕刪)


對阿對阿~就你最棒了呢~
建議找個律師諮詢,

並且將相關資料準備好拿去提告,

肇事者沒多久就會來要求私下和解了,

那個時候對方多聞多問保證讓你煩死...
調解不是必要的。

按鈴控告之後
開庭時檢察官會先問雙方願不願意和解,
雙方都願意的話
檢察官就會安排雙方去調解庭調解。

調解不成立時再接續案情的調查。

janny159753 wrote:
所以車子只要有保險,...(恕刪)


基本上可以這麼說
筆錄做完就老死不相往來

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恕刪)


重點是和解書簽了沒? 如果沒有, 還可以提出更多的賠償,如:復健,吃藥, 無法工作..等.
資料準備好就能提告了
對方保險公司不是萬能的
如果保險公司金額賠償不夠是能向當事人提民事訴訟的

以上這是我的經驗

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恕刪)


你現在就是受傷要求對方賠錢 難道對方聞問你就不會要對方賠嗎? 不會吧?

我如果有保險 我撞到你之後 我去聞問做啥? 如果我去聞問 你會要求賠少一點 我沒去理你 你會不爽要求賠多一點 賠多賠少都是保險公司的事情(假設保額足夠理賠) 不關我的事 我自然不會去聞問



你去法院告 對方(保險公司)沒有不賠 你要告什麼?
你要告很多錢? 那保險公司也會出來和你告

所以我不知道聞問要做什麼...

你可以不爽拉高賠償金 和保險公司談不攏 去告保險公司 看看法官會不會找車主出來填這個差額
告當然可以告
就是過失傷害

過失傷害刑責是甚麼?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傷害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刑期都不超過一年
都會換成錢來賠

這就是我說的刑事用民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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