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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注意~路權觀念!!! 大學生騎車闖紅燈被撞死 對方免賠!!


ccyang45 wrote:
這個案例受害者(開車...(恕刪)


今年高速公路跑出一個老婆婆,橫穿高速公路,造成幾台車撞在一起,後來老婆婆不知道要不要賠?
這個判決的癥結點在於法官認為汽車駕駛只有0.9秒的反應時間,已是不可能,所以無罪。而不單純是因為路權優先而無罪。

怎麼一堆人興奮的高歌"路權"最大?路權會大於人的生命?

那下次你們看見闖紅燈的汽機車,或是不該出現在你車道上的機車,二話不說直接撞開,看看法官會怎麼判。

不要亢奮過頭了。

qwert168 wrote:
這又不是辯論..台灣...(恕刪)



本人資質愚昧也google過了~實在無法理解~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不小心恍神闖紅燈)一詞~
夭壽喔~~INTENSE MAG30 DH 的輪圈怎麼這麼重阿~騎死人喔~~
特地登入給這位法官按個"讚"

也謝謝大大分享這個重要訊息^^

ab2171 wrote:
給這個法官100個讚...(恕刪)


法律就是規定紅燈要停的阿

台灣人法治觀念太薄弱

如果是商君就把他們都斬了
究竟
被撞的小客車沒獲賠償也說不過去..畢竟是飛來橫禍.機車家屬該表示意見才是.
法官英明,但是
小客車也受損了~
難道要自認倒楣?
Alan
判得真好~~大學生都這樣~亞洲大學河堤旁一條十字路口閃黃.紅燈死了2.3個改紅綠燈還是有人不怕死照常闖!
但車損還是要汽車車主自負損失,在目前幾年內我依然相信這法官的這判決,只是“個案”,類似情形讓其他法官做判決,依然會出現不公不義的判決。
沒用的!

真正的三寶開車讓自己開開心心龜車,但是讓別人耗油+出車禍+塞車,這才是馬路三寶的精隨.
我家小妞蛀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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