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tonia wrote: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恕刪) 真是好笑...官員圖利廠商也是天經地義嗎?請遠通拿出採購契約...讓大家看看他車上機的成本再說吧!!用中華電信門號手機一定要跟中華電信買嗎?這種寡占獨占事業本就該受管制及公評您說的觀點跟事實根本不符...讓人無法不懷疑您立場何在?
一、機子不一定要黏在前擋上,丟在前面就好。二、同時進收費站的兩部車,出站重新加速到100km/h時,有ETC和沒ETC的會差好幾百公尺。三、50km/h是交通部的速限,怕各位撞車,ETC系統本身的上限超過100km/h。美國的EZPass,也滿醜的,而且它的過站速度我記得是5mph,換算過來大約是8km/h。超爆慢。
用回數票:過路費全部給政府用 ETC :過路費繳一樣多,要讓遠通抽成,還得多一筆硬體支出付一樣多的過路費我幹嘛要給遠通抽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覺得方便的人自己用得爽就好,用不著找不想用的人的麻煩,不裝是犯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