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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感謝各位的資訊(新增於38樓)』機車對機車擦撞,該如何處理…(有經驗的大大麻煩解說一下),

回大大....
我遇過跟你完全一樣的問題~完全比照圖示
我也跟你一樣的位置~只是我撞對方比較尾巴~所以滑行擂田往前跑~
判定結果是對方賠~
我記得路段就算可以左轉也要靠內側或是靠右邊等待選擇二段式~
當然不能左轉就是二段式囉~
這樣突然轉彎超危險的~
祝大大好運囉~
記得曾有大大提到過,在美國,轉彎或變換車道,都規定駕駛一定要轉頭看,
現在,我都這樣作.......
xoxosyj wrote:
對方無駕照...我直...(恕刪)


警察不是來作了量測?
那就等肇事報告出來
其它人的猜測都不會有什參考價值的
看了一下樓主的發言,覺得樓主應該是一位有道德的駕駛人,
至少您會考量到對方,同時雖然不是法律專家也第一時間先找來警察做筆錄,

雖然小弟對交通法規不專精,撇開無照駕駛一事,
但是如果要左轉沒有警示,也沒有兩段式左轉,
而被後方車追撞應該是左轉的人責任比較大吧??
(小弟不是專家,這部分只是自己主觀認定)

雖然小弟其實不喜歡刻意傷害別人,
但是小弟也贊成適度的警惕對方(無照駕駛的部分),
就看法律最後如何判決吧。
如果判決對方需要適度的賠償樓主的損失,
樓主也不需要客氣,一來沒什麼必要跟錢過不去,
二來如果能讓婦人警惕不敢再無照駕駛(雖然覺得應該是蠻難的)
也許對她自己的安全跟其他用路人也算是一種保障。
關於無照駕駛 如果說 因為無照駕駛上路出車禍 就一定判定無照者過失責任
我很贊成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之前不是有個判例
闖紅燈被撞 撞人的小貨車還被判過失傷害
還有就是 高速公路上撞道行人 (人根本不能走在高速公路吧)
也不一定沒責任

台灣法官的自由心證 範圍是很寬廣的

如果對方有心和解 也覺得自己理虧
那就問他願不願意幫你把車修到好
賠償你急診的醫藥費
願意就到警局寫個和解書 把錢拿一拿 就好囉

畢竟人沒什麼大傷
還要送鑑定 跑調解委員會 很累的
而且鑑定要錢 調解委員會也不一定會依你的立場想
(很多調解委員只是地方上講話比較大聲的人 像我門這邊角頭也上調解委員)
不滿意還要跑法院 很累的 ...

我的意見啦 碰過幾次交通意外 都是盡量大事化小
早點解決省得一件事情掛在心上
小楊
就單一事故來看,有無駕照跟責任歸屬是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是大家要注意到的,一定會有人說為什麼?
很簡單的,以單一事件的因果來看,前方車輛左轉沒注意到後方來車,
有關聯的是前方左轉這件事為因,而發生事故為果,
這個舉動跟有無駕照是沒有關聯的,以這個事件來看,就算是對方有駕照,
並不會改變這個結果,最多就加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
以路權來說,直行車輛的路權大於轉彎車輛,但要無責要看裁決吧,
通常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比例分攤上面對擁有路權這一邊是比較有利的。
事情再5/30日 解決了,機車也去修好了。

大概說一下處理步驟
筆錄做完後,就要自行跟對方談和解,若要知道誰對錯....要花3000元去鑑定,而若沒做鑑定,可以自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
處理事由
一開始對方一直說沒錢賠....
而電話中對方友人說話也很囂張、無理的說....
1.打方向燈是年輕人再打的老人家不會打...
2.待轉區是市區再待轉的,鄉下地方都嘛直接彎...

還說被罰無照駕駛的紅單後錢賠,不爽去告(都是對方友人說的,我很想告訴他 他說的話要負責嗎?)
電話中一直說,我自己賠我的,他自己賠他的
要用拖時間的
想說我還是學生,沒那時間去跑法院...也沒輒做什麼處理...

就跟他說,那你就等法院的通知單
要拖時間是嗎?法院見...

之後想說等一個禮拜看對方誠意怎樣再做處理,結果都沒來電...
很好...
查了一下
若要告上法院的話...要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過才能送法院...
於是去"車禍事故地" 的地方公所辦理

5/30調解日
只能說這委員很黑,而且一點都不懂法交通規則...
才開始談沒多久就說:"我知道老人家騎車都比較慢,少年耶騎車都比較快,而少年耶又是撞前車"

當場陪去友人說了一句話:現在是XX人護XX人嗎?這是什麼道理...(XX代表鄉鎮名稱,不方便打出來 因為有關地方的委員)
陪去的堂哥也說了一句話:算了...別調解了,送鑑定比較快了。
而我也說:事情都還沒說完,還沒搞清楚,就判我要賠60%(6:4)

之後我把整個經過,依依的說出來,
對方沒打方向燈,也沒二段式左轉...
我是看她慢下來要從左邊超車過去,哪知道他騎到路口突然往左...(對方還說:我怎超車不超右邊。......應該沒人超車再超右邊的吧)
之後又說很多交通法則,調解委員就要求對方賠60%

之後對方車子估價6XXX元 醫藥費加一加8XXX元(←他那種車子,我還沒撞之前可能就很破了...)
還想要求說...他受傷沒上班的薪水(是怎樣,是我錯嗎?) 頂多別和解 送鑑定組...
↑而且我能很正確的,我沒撞到他人,他也沒摔出去。
(還有之前打了三、四次電話 她每次都說..他在診所要看病)

最後橋一橋,我只能拿到$4,300元的賠賞。
看我要不要和解,我想說 若跑法院的精神費用+鑑定費用,就快接近修車錢了,想說趕快解決 車子修一修
讓自己開心點,別為了這事煩惱... 於是就和解了...

晚上就直接把車子送去修理了
有一些刮傷沒破的殼,我就沒更換了,小地方 不影響安全的,能修的地方都用修的....沒換起來

04/30 車禍之後的樣子↓
01.
02.
03.

06/01 修好,牽回家洗車完的樣子↓
01.
02.
03.


另外也謝謝大家的資訊!

愛車的人都不管自己的傷...
我右肩跟內傷都還沒好,但已好轉很多…
這個王八調解委員是哪的鄉鎮的啊?完全不懂道路規則,老人就比較偉大嗎?
撞到這種人就是這麼討人厭

我之前也是撞到一個酒醉的行人

還被揍

結果還要花三千塊給對方吃虹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很爛





自己的騎車技術好一點不然就騎慢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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