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我小一的時候坐在老爸的四代喜美上前面一台機車不停的往後丟東西老爸就輕輕的"叭~"一下結果他竟然騎到副駕駛座旁邊罵xxx邊舉腳踹車(行進中喔~~!!)當時我就在想如果我在他踢的瞬間開門會怎樣可惜我卒仔~~不敢啦~~
各位大大真的是友善的好人~~~小弟也曾經想過這個問題,如果自己在路上開得好好的,忽然飆車族動手砸車該怎麼辦~~我想只要車一被砸的話,第一個反應應該是把對方撞倒吧~~然後逃跑~~要是對方追上來的話,當然是來一個撞一個囉~~畢境自己的生命最重要~通常遇到這種事,還下車逃跑的一定是死路一條,何況車都被砸了,還想要要求對方賠錢或想把傷害減到最低也是不可能的,停下來連命都沒了,還不如先把追擊的人解決掉,保住生命以後再來想換車的事情吧~~~
記得以前國中同學的當兵同僚在楊梅往新竹的省道上...也是遇到飆車族砸車...那位阿兵哥開著車...將那些機車引到沒有路燈的路段...該路段旁邊就是懸崖...這懸崖不高,約四五公尺吧...下面是田然後把自己的車燈關掉...突然減速 ...讓那些飆車族騎在自己的前面接著左右開弓...一部撞下懸崖下...另一部推去撞山壁...
陽光少年黨主席5304 wrote:小弟以前有一次一個人...(恕刪) 我猜你住台中市吧!因為我回家時三不五時都會遇到飆車族 = =|胡自強真的做的很爛,酒店一家一家開都不管其實這種情形我也遇過不過我選擇躲遠一點儘量不要靠他們太近如果真的無辜被砸車我想我應該會踩油門撞死他們吧畢竟不是先下手,就是被先下手法律問題慢慢處理吧反正也不會很快就判刑
轉貼自某車隊.....刑法第23條所示之正當防衛有其構成要件,一是須當下,二是須為不法之侵害(比如對執法機關之強制處分則不可主張正當防衛),三係為維護自己之權利.第一:在刑法學理上,死小孩是侵害您的財產權,我們雖可主張 正當防衛,但千萬別搞到死小孩重傷或掛掉,因為生命法益 絕對是大於財產法益的.(雖然牠們的生命意義是製造他人 的痛苦).第二:不法侵害必須是當下未離去的情形下,比如死小孩已經k完 愛車且邊鬼叫離去時,您可以作的絕不是追上去反扁,而是 記住車牌提起毀損告訴.因為不法侵害若已經結束或停止, 則不適宜主張正常防衛了.因為正當防衛是對當下不法侵害 的一種排除行為,切記,是排除,立法意旨並不是要讓人民 去報復,那不是法治原則,追擊,會變成是你在傷害他,雖 然是因為牠攻擊你在先,但這是刑法第57條之科刑考量, 暫先不談.最後,若您真的扁到這些死小孩驗傷要告您傷害時,您也可以反告他們毀損及妨害自由(若對方有圍住車子不讓你們離去時),我相信,這些死飇仔的違法行為在先,我就不信他們敢提告,因為一進入偵查,檢座了解案件時,飇仔不先被訓一頓我就不信.不過,真的要注意,別k太過份,如果飇仔只k一下愛車,你卻扁到牠顱骨骨折...那....歹誌就大條了.總之,在假設的此種情形下,絕對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是注意兩大原則,”當下”及”下手輕重”的拿捏.拍寫,若有誤導,還請各位海涵與指正.
他砸你的汽車 => 破壞財產所以是民事糾紛你衝撞摩托車 => 破壞財產而且使人受傷或是死亡所以是民事糾紛加上你犯了刑法他留下傷痕你留下前科即使你有保險保險公司也不賠這種"意外"其實這類問題要有法律上的答案很簡單問你的保險業務員吧他每天在處理這種案例網友七嘴八舌講的答案太五花八門了你也不知道誰是對的
現在飆車族真的頗可怕...感覺停下來穩死的...如果被包圍又開始攻擊我....我想我也是會把他們都給撞倒吧...不過聽很多大大的法律分析...應該要輕輕撞就好....機車的平衡還蠻差的...小碰到應該就會摔了吧...不過那些死小孩都不戴安全帽...摔車也可能會掛....還真的是兩難啊...如果在山上就不用怕了...呵呵...總覺得機車在山路上在怎麼快...好像在彎道都有個極限吧...常常看到很多機車的飆仔....遇到四輪的飆仔...都只能讓路...很少看到機車可以在山路巴掉汽車的...結論是....少出門....車子買好一點....改快一點....技術練好一點.....被追殺才跑得掉......唉....台灣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