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牽扯到國情不同,
就像一般道路鄰停我一開始也對開雙閃燈很不解,
尤其是如果停一整排車的話,
因為右方向燈通常會被前後車輛擋住,
車道上行駛中的車很難判定你到底是要往左匯入車道還是純粹暫停.
在很多國家打警示燈除非是車輛故障或是在快速道路塞車的尾端警急定點時可以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
一般情況下使用警示燈會被警方關心甚至罰款.
可是後來發現台灣大家都這樣做,
甚至黃線暫停法規也明確規定路邊暫停時限時3分鐘車主不離車、不熄火並打警示燈.
其實這個法規很不合理:
1.大部分的人暫停絕對不會只有3分鐘.
2.持續怠速運轉不但耗油傷車也危害環保,很多國家已經對停車時怠速運轉做了限時的規定.
3.打警示燈就像我上面提到的,容易造成混淆.
但是,後來想一想,我現在 人在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這樣做,如果我不跟著這樣做,
反而會造成危險
(很多車輛、機車騎士看到你只開示寬燈或是只打右轉燈 不能確定是在暫停,可能會撞上來)
像是高速公路大雨或是大霧時的用燈規定也很模糊,
除了故障燈的問題早期有些駕駛手冊之類的文宣甚至會要人下大雨或有霧時要開遠光燈
現在的車輛無論是霧燈以及一般的燈光都比幾十年前好很多,
實在有必要好好檢討這些不合理的規定,
並重新宣導.
也要順便回應原po,
每台車性能不一,每個人的狀況也不一,
遇到天候不佳真的不要逞強,找交流道下去休息一下,
真的霧大的找不到交流道至少靠邊後再打警示燈暫停,
不要沿路打警示燈又一直變換車道,
或是特意龜爬(要注意路權,行駛適當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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