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70914 wrote:
是沒振振有辭不過 人...(恕刪)
這個....我就完全沒辦法同意你的論點了....
就算有賽車場又怎樣???
有多少人會去跑??? 何況進去跑要錢???
每次類似的問題就說是...那是因為沒有什麼什麼....
奇怪喔....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好像是因此被迫喔????
如果...每個縣市有標準的賽車場....馬路上的飆車活動會因此而減少或消失嗎???
我覺得...應該是不可能吧???
像之前300俱樂部..或各重車車隊...
都說政府應該怎樣..應該興建賽車場..應該開放路權.......
就不會有這些現象.....
只是...覺得他們都認為大家應該正面看待.......但是..他們所表現出來的..
反而是自己在破壞社會對他們的觀感.....
一句話大家共勉之........要別人尊敬你..請先尊重你自己......
....


你可知道賽車的規則之詳細,執法之確實可是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要嚴格?犯規或違例的處罰可能是所有運動裡最嚴格的?只因他是一項高風險固必須重視安全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