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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點事 反遠通電子收費(第45篇提供一方法)

反對ETC!!
高公局跟遠通電收給民眾的觀感就是"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才會很多人不想安裝。
而高公局也在網站上說明"遠通電收"已經違約,卻為何不罰的"藉口",感覺就是"硬凹"!!
網路上高公局大致意思是說:
1.依契約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之目的,希望營運公司感受到財務壓力,督促其改善,以達利用率,裁
罰並非唯一選項。
---(可能意思就是"我只是嚇嚇他而已,不是玩真的?")
2.遠通公司已提方案,改善利用率,額外增加成本負擔,實質上形同處罰。到時未依約定執行再
回溯開罰。
---(可能意思就是:遠通多花錢已經夠可憐了,在合約裡也幫遠通編好理由了,我高公局對外說
要罰, 只是玩文字遊戲,你們老百姓有必要那麼認真嗎?)

3.民調顯示:民眾在意的是OBU價格,遠通已提供0元eTag,可達成政府「計程收費,公平付費」。
用路人無任何負擔,全民可免費使用;已不再是遠通的ETC,而是全民的ETC;至此,原遠通客戶
,亦變為政府之用戶。
---(可能意思就是:我家高公局的民調顯示"你們這些老百姓不就是想貪小便宜嗎?!",我都已
經叫遠通把OBU機可以賺的錢都吐出來弄成0元方案,而原本得標用的紅外線系統及e通卡利用率也
不高,我也叫遠通改用競標落敗的微波系統,看利用率會不會過門檻?不然如果真的收歸國有,我
這些高公局的官僚原本"錢多事少"的清閒日子就無法過了,會變成每天加班收爛攤子,那我家"正
在煮的紅豆湯" 要誰顧?況且我高公局已經舉起"公平正義"的大旗,我要怎樣凹都可以,因為
我是"官"耶!加上我高公局已經把"全民"也搬出來了,誰要是反對,就是跟"全民"作對!!而且我
們做官的,是不會在乎民間疾苦,而且只要反對的民眾還是散兵游勇,只要沒有大人物帶頭號召
反對,只要沒有幾十萬人街頭抗議....你們這些老百姓"吹不破,也拉不長我"!!我是"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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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s777 wrote:
說穿了!反對ETC的...(恕刪)
真的是說到心坎裡去了
好想把您的文章po到高公局網頁去歐
我記得看到高公局的Q&A看到龜覽趴火~



manto123aaa wrote:
反對ETC!!高公局...(恕刪)

vespa翔翔 wrote:
如果真要上街遊行算我...(恕刪)


加油..............
這篇文章讓他置頂........

個人絕對的支持(用路人)付費的原則~~
但是要反的是(官護商)及(財大氣粗)(吃相難看)這部份

luieis wrote:
加油...........(恕刪)


目前101年8月份ETC利用率約為56.67%

這是國道上多數使用者的聲音,鐵一般的事實

執政者要站在哪邊,相信民意會告訴我們

人工收費只有43.33%,兩者相差 13.34%

大勢所趨,就算發動集會遊行,在使用者的數字還是差ETC一大截

我在八月的時候,建議你們可以一人一車每天拿回數票或現金過收費站才是抵制遠通的正確態度,結果遭到坐牢刪文

發動集會遊行,只怕你們在遊行的時候,不小心有一萬台汽車用ETC通過收費站,你們的利用率又更低了
支持你我也是打死不裝,看到政府護航這樣子真的很令人度爛我也要堅持到最後一刻!!!
之前就跟你們說

抵制遠通最有效的就是一人一車持回數票過收費站,趕快去郵局買,一堆人不鳥我,只會檢舉我,刪我文,讓我抓去關。
結果你們不捧場,回數票銷量不好,高公局只得停售。我親戚在郵局上班,以前一個郵務櫃檯一天賣五本,現在一個星期賣不到五本,各位抵制行動,只能在01上嘴砲,成不了氣候的。

我坐牢一個月時間,事實上數字告訴我們,高速公路過半用路人已經接受遠通ETC的收費方式

ETC利用率從六月的50.47% 到 八月的56.67%

另外,郵局的回數票滯銷,親戚任職的郵局一星期賣五本不到,各位的抵制行動換來這種數字,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
小弟誠心建議

真正要反遠通ETC,上街頭沒用,最有效的就是用人工收費的方式降低使用率

我一台車來回兩次ETC車道,你們就要有一台車用人工收費來回兩次;我來回10次,你們也要有車來回10次

這樣比例至少接近 50:50

僅供大家參考

話說的嚴重點,反遠通ETC不要只是嘴砲而不行動

樓主可以實際行動去退掉ETC,並買進100張回數票

不要捐了3000元,又在使用ETC,在降低ETC利用率數字是沒有幫助的
台灣人真的很奇怪
這個也不要
那個也不要
只要貪污的
其他都不要
公務員的工作就是代表國家的執法者,違法亂紀時就應該公正嚴明的處罰,不徹底執法就是公務員怠惰!

被商人吸收幫違法財團辯護更是罪加一等,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狗官!!

台灣就是執法不嚴明才會爛事一大堆,逃稅定案還逍遙開名車抱美女,酒駕請市長關說,賺到爆的小吃不用繳稅,

高工局按合約該罰遠通二億多元卻不用罰,一堆財團先違法蓋好建物被舉報是違建後再補申請建照,

檢察官,廉政署,監察院都不知道領錢在幹嘛的?!

執法嚴明,商人和人民就不會有違法僥倖的心態,也不會試著去違規被抓包後還可以補申請有的沒的證照!!
來吧 我想到一個有效但會惹人厭的方法
現在要大家取消OBU eTag 改用回數票 說服的驅動力會不夠
大家也怕手續麻煩 台灣人最怕麻煩 最怕等
就利用台灣人最怕麻煩 怕等這點 來啟動我的方法

就是讓每個ETC車道速度都跟回數票車道一樣

我查過了 ETC車道只有最高限速 沒有最低限速
每個OBU eTag使用者要被掃描之前
慢慢減速到龜速 (小心別引起追撞) 然後龜速通過
(老實說這招已經很多使用者在用了)
隨便一個龜速 後面一定排一長條 駕駛者一定開罵
引起大眾對於ETC車道的反感
或許就不得不使用回數票車道 而且獲得大眾的注目

我不知道我這樣做會不會引起公共危險罪
或是教唆犯罪
而且一這樣做 一定讓後面的駕駛者整肚子火
不知道各位大大對於我的想法有甚麼意見?

傾聽..

林口胖胖 wrote:
目前101年8月份ETC利用率約為56.67%

這是國道上多數使用者的聲音,鐵一般的事實


這是遠通利用數字遊戲,在幫你洗腦...

"利用率" 不是 "裝機率"

其實裝機率 只有35%左右~
大部分的人都不想裝....

那利用率還節節高升,為什麼呢??

因為國道運輸業著都被綁著必須使用...
他們每天都在跑高速公路

而利用率就是每天過站車流裡 "電子收費" 跟 "人工收費"的比例
這就是"利用率"~

65%不願意裝的人,他們上高速公路的機率可能沒有那些固定在跑跑的的人那麼頻繁
但是他們才是真正的多數 好嗎~

只是在這個奸巧的計算方式下,他們並不容易去影響到"使用率"這個數字好嗎~

大家該質問,為什麼是"使用率"過就可以,不是用裝機率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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