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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晚上開車門差點撞到未開大燈的摩托車

沒用的啦

沒開燈不是重點

而是看誰凶

或是誰看起來比較弱勢得到他人同情

車禍中誰就對

這個島上的人道德水準低落

交通只是其中的一個縮影

阿文0812 wrote:
.沒用的啦
沒開燈不是重點
而是看誰凶
..(恕刪)


這不完全對,台灣也是有法律的地方,只是法律只能保護懂法律的人
有時候我們自己以為的看法事實上在法律前是不對的,
舉例來說,前車緊急煞車,後車追撞前車,是誰的錯???

大部分網友知道是後車的錯,有些網友卻認為是前車的錯,當然每個人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
但是法律就是如此規定"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所以只要你知道自己是對的,
不用吵,不用凶,先把証據保全,法律自然站在你這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規定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所以,版主不可能無責任,版主是不是看了後照鏡就開門呢??
後照鏡是有死角的,也許就這麼剛好對方正好在死角,沒有轉頭確認就是"應注意,可住意而未注意"
除非能證明對方違反第一百零九條 汽車(包括機器腳踏車)行駛時,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那麼對方"亦有疏失",版主可以少賠一點,但是主要責任是逃不了的,這次就當是個教訓吧。

有不少網友提到,一定會回頭,先開個小縫,確定安全再全開,這確實是比較安全的作法。
這樣是很危險呵,早年香港發生太多機車的意外,之後政府立法機車無論在什麼時候都要亮燈,之後大部分新車的車燈開關在到港時拆掉,意外小了

車燈又不是貴,用不了你多小電,但多了一份安全
像這種行車事故
有時自己無心 但無法真正防到不小心的人
所以 開車門 用二段的方式 真的要習慣
免得要賠醫藥費又要負刑責

這事讓我想起 朋友因為右腳掌上方被車門的下方直角處
狠狠的插了進去 。
讓我每次看到路邊忽然開出的車門 就覺得自己腳好痛



若是責任歸屬方面
舉個例子

男友的朋友 (騎外送pizza車的)
就因為外送時 把停在紅線上忽然開車門的 門 給撞了下來
而那位朋友的膝蓋受傷
還 用手機拍了頭車和紅線
當然那位開車的賠了pizza車也賠了醫藥費還吃了張單子



要過年了 大家要小心行車 啊


VR2WOR wrote:
早年香港發生太多機車的意外,之後政府立法機車無論在什麼時候都要亮燈,

在下倒是覺得機車應該都設計成全時點燈(像重機一樣),除了燈壞掉以外只要引擎運轉就會亮燈,還可以少做一個開關,不知道這會不會反而增加什麼成本
Live long, and prosper!!
看樣子大家都常遇到
小弟也在高速公路遇到一次

當時晚上剛上交流道準備要往左邊切入,打了方向燈,看依下左邊後照鏡沒車
左邊車道也沒有大燈照射感
準備要切入

但是當時心裡頭飄過一個念頭想說多等一下再切入
結果左邊突然撇到一台開小燈的汽車很慢的超越我
原來它剛好在我左邊死角
心理慶幸好像剛剛沒沒有切過去
然後他也沒有按喇叭或是閃燈警告我
沒事真是大幸

晚上不開燈開高速公路
是要省油喔?超危險的
大家開車也要多留意死角
大家都平安回家啦~~
開車門本來就該注意後面來的機車....
小弟在大學的時候有看過開車的開車門沒注意後方的機車
導致機車騎士受傷.....還有我同學也是碰到這種問題
你要說機車騎士不要命嗎.....也不是.......你突然開....誰倒楣就撞上了
開車門的時候應該注意後面有沒有車在開....常常看到這種冒失鬼...突然一開....
好幾次都被嚇到.....還有最近我們這裡就是有人開車門沒注意後面有來車...結果那個機車騎士掛了
所以也不一定是機車的錯.....開車門一定要注意一下後面的來車...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
祇要是上了路,不管是騎車或開車,都一定有責任要注意安全,但是晚上不開大燈,等於是抱了一個炸彈在手上,等著看那個倒楣鬼上門而已,所以這是一件很缺德的行為,如果是覺得有輕生的念頭,建議到海邊解決,不要在路上拖累別人,這樣才不會下地玉...公德無量!!
ps1:在路上發現未開大燈的車子,我大概都會想辦法提醒他一下,因為有好幾次都看到是一些老伯,阿媽,或媽媽級的老人家在開(騎)車,可能視力不太好,有沒有開燈都儍儍分不清楚,
ps2:另外一種極端是,天氣良好的晚上,所有的車燈霧燈全開,真是, 是真的眼睛很差嗎??非得在無風無雨的情況下開霧燈??有時氣到(如果跟在我後面)我會把後霧燈也開給你看一下,看是不是很亮 ,搞到開車都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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