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案例] 交通大隊說:直線路權優先,你也可以故意讓人家撞你

樓主,個人認為直行車佔用車道這種違規跟肇事責任可能混為一談了,舉個例子,甲無照駕駛正常行駛(沒超速)在幹道上,乙行駛在支道上(沒超速),若雙方發生車禍,我想很多人一定會說甲錯,因為甲沒有駕照不能開車上路。但事實是這樣的嗎?當然不是甲的錯,是因為乙車沒讓幹道車先行,這跟有沒有駕照沒有關係;再舉個例子,甲車紅線違規停車遭乙車碰撞,我想很多人也會說是甲車100%錯,但事實確是乙要負大部份責任,當然甲也要負部份責任,(乙車為肇事主因,甲車為肇事次因),因為就算甲車違規停車,乙車也應注意前方狀況。至於樓主的狀況,我想那個女車主在開車時一定有分心,才會再撞上你的愛車,但問題來了,在事故發生時大部份情況都只有雙方當事人知情,警方僅能依雙方說詞及事故現場判斷,依現行之絕對肇責,變換車道應注意後方來車,除非能舉証後方車也有責任。以上為個人意見。
job123456789 wrote:
甚麼交通大隊! 還不就是照照相填填單子~ 常常字還會寫錯的傢伙~ 其他的???他懂嗎?


交通大隊的警察也是人,想當警察可沒那麼簡單,
好歹也是警專畢業,還要考過警察特考的,再差也是執法者,
執行公務的人該得到起碼的尊重的。
您知道交通警察是所有警察工作裡,因公傷亡比率最高的嗎?
交通繁忙的路口本來就夠危險了,
還有廢氣損害健康,
更可怕的是,
所有壞人都以為所有路上的警察都看到自己做壞事了,
出門都是在專抓他一個人的,
一見警察就擔心受怕,怕到後來就是挺而走險先下手為強,
結果就是警察根本還沒看到壞人,就給嚇壞了的壞人從背後下手了。
這些人您沒給掌聲就算是對不起人了,
所以自己不懂的事,就別發言,人家不會把你當啞巴的。
我不知您的背景、工作、學歷、個人函養等,是到了什麼樣的境界,
看您可以幾句話打翻一船人,
就知您的水準恐怕也比只可比三歲小孩。
不,
更正一下,
讓您和三歲小孩比,
是污辱了三歲小孩。
我不懂原PO又在發了一次文是什麼意思?

早在1/22就已經把這篇丟在PTT車板和大家討論,當時不少人就針對情況說明原PO並不是100%的沒問題

都已經知道申訴是沒有結果了,現在又發一篇同樣的文? 難道一定要PO到全部的人都要認同你的想法嗎?

真的是浪費網路資源......


看來看去的確是樓主自己本身的駕駛習慣不對,應該自己檢討才是。
一天到晚在路上都有這種駕車行為的人。還認為自己是對的而理直氣壯。如果在美國,這樣的駕車行為已經要上法院吊照啦。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