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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都沒酒駕修法議題了..葉少的護衛文章出現 yahoo...頂上

fanboy1016 wrote:
原來警察和交大的鑑定...(恕刪)


責任比例分配:

酒駕是目前最嚴重再來又超速違規

如果因此說一人各有一半責任你說公平嗎??

當然結果判決還沒出來... 只是預防這種結果發生
就是所謂先打預防針
TVBS 都可以幫中指蕭護航了
會幫葉少爺護航 還用奇怪嗎

有長時間注意的大大都會發現
TVBS對於權貴都蠻情義相挺的 交通問題上 也幾乎都是猛打機車有問題的新聞 三不五時暗示機車很亂啊有的沒的 汽車 尤其開名車的就輕輕帶過

機車稍微超速或重機稍微超速 就用狂飆 飆車族不顧路人安全這種字眼
汽車跑車真正在路上狂飆 就用超速危險這樣力道輕的形容 甚至還會幫忙取個很好聽的超跑俱樂部這類名稱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fanboy1016 wrote:
原來警察和交大的鑑定...(恕刪)


你真的知道大家在講什麼嗎~~

1.重點是酒駕,不是它要跟垃圾車分多少責任的問題。

2.再來就因為它的背景,有可能讓司法變的不公平,大家才會一直專注在這case上。

3.你真的相信台灣的司法嗎???

出事到現在,全台灣都在關心這件事,結果高雄地區的官,沒人敢出來講句公道話,

你說可不可怕?!
昨天還有一個更畜牲的!
http://tw.news.yahoo.com/惡劣駕駛-酒駕撞人回頭再輾斃-060202412.html

日凌晨在草屯發生一起車禍後又回頭輾人的冷血車禍,77年次的洪姓男子邊開車邊喝酒,行經草屯芬草路時,從後追撞廖姓老翁,老翁倒地後目擊民眾上前協助救護,沒想到肇事駕駛又迴轉再度衝撞人群,並輾壓老翁致死,警方根據線報在一小時內逮捕洪姓嫌犯。

監視器上可以清楚看到廖姓老翁帶著安全帽騎著機車,肇事轎車則在後面高速行駛,20秒後追撞老翁後逃逸,目擊民眾趕緊拿出障礙物放在路上協助老翁救助,沒想到,洪姓嫌犯再度迴轉車輛輾壓老翁。

嫌犯在忠孝路芬草路追撞老翁,非但不停車,3分鐘後還折返現場,再次輾壓倒地的老翁,連當時在旁救護的民眾也差一點被撞,現場民眾記下車號,一小時候在洪姓男子家的頂樓,將他拘提到案,嫌犯轎車上還遺留一瓶啤酒,擋風玻璃上還遺留死者的頭髮,底盤上也有噴濺的血跡。

洪姓嫌犯在中科上班,嫌犯母親知道後相當愧疚,他說兒子最近工作壓力大,可能因此喝酒,洪嫌酒醉清醒後向警方解釋,「若不去撞第二次,就解決不了!」惡劣的行徑遭到警方怒斥。

檢察官覆訊後,依故意殺人移送法辦,最重可求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民視新聞田志興南投報導)

..



請大家增加一個主題批鬥此酒駕人員,立法諸公修改酒駕至人於死地(故意)唯一死刑



timjan wrote:
葉姓罪犯已22歲成年...(恕刪)


隔壁家養的狼狗沒拴鍊子跑出來咬人

怎麼找上飼主算帳呢?
TVBS記者何宜信:「葉姓男子撞到了李姓婦人,造成他們家破人亡,不過車禍當時還有另外一個關鍵,就是一輛垃圾車,正準備從慢車道違規迴轉。」

以及最末段:
垃圾車駕駛和賓士車闖禍了都相當慌張,事發後10天,交通大隊初步的鑑定,認定民間垃圾車的確違規迴轉,而賓士車駕駛葉冠亨也證實是酒駕,不過確切的肇事責任比,還要等檢察官認定,現在除了要追究酒駕的葉冠亨 ,垃圾車駕駛也難辭其咎。

我看不出來報導中有提誰的責任歸屬比較大
但是沒人可以否認垃圾車沒有責任吧

fanboy1016 wrote:
TVBS記者何宜信:...(恕刪)

無恥葉少爺 牠不酒後開車 牠不超速的話 就算垃圾車違規 踩個煞車不就停下了
不檢討自己 卻老想著脫罪方式 沒救了啦 畜牲就是畜牲 >"<
之前很紅的馬其唷踹頭事件
搞了半天
還不是輕判

還不是討論兩三個星期
天天都在看友季龍輝
現在勒

王家都更案現在勒


鍵盤正義家就只能這樣轉貼轉貼轉貼


本來麻 你要怎麼轉是你的自由
要一直討論也是你的自由
我就是看不過去一件事

這種鍵盤正義家自己跳出來就算了
還要連別人也跳出來陪他一起下水玩

呼籲01把文放首頁置頂?
就問了你算老幾了
01是你開的嗎?
又不是每個人都想關心葉少 關心酒駕
最好是01首頁點進來一排都是葉少
這又不是酒駕專版

你覺得酒駕罰則不夠高可以去上街連署
跟立委聯絡 直接打去服務處跟助理談
看是要連署多少人怎樣的


在這開重複話題
只會讓其他人反感而已

你覺得這樣做很多?
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保留法律權利?
嚇唬誰阿你

不過要保留法律權利也是你的自由
慢走不送

amourhsu wrote:
2012-05-06 10:16 by amourhsu
我只是呼籲我有說 01 不當嗎

你的文章我已經備份... 我保留我的法律權利

我也沒想要如何,真要藉這機會露臉我早上街頭去
我標題也只是希望讓文章有人氣上熱門不要讓這議題淡化
葉家就是要拖過鋒頭... 絕沒個人企圖

我雖沒參加慈濟但是我在兩岸做過的小小付出絕對比你多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葉殺人犯如果沒酒駕跟超速~在市區遇到這種違規左轉的垃圾車都有很充裕的時間來反應好嗎

重點就是葉殺人犯酒駕跟超速

HTC0517 wrote:
2012-05-06 10:41 by HTC0517
你真的知道大家在講什麼嗎~~

1.重點是酒駕,不是它要跟垃圾車分多少責任的問題。

2.再來就因為它的背景,有可能讓司法變的不公平,大家才會一直專注在這case上。

3.你真的相信台灣的司法嗎???

出事到現在,全台灣都在關心這件事,結果高雄地區的官,沒人敢出來講句公道話,

你說可不可怕?!


不相信台灣的司法又怎樣?
所以你可以作姦犯科的意思嗎?
惡法亦法
不夠好不夠周延就要修
修法的權責在立法委員身上
但是
不管高雄地區還是台北地區
該觀察的是這幾個事件
那些整天喊的人權的立委 竟然沒有一個跳出來提出修法
看看我們都選了什麼人上去了?

到現在也沒有立委跳出來直接正面回應支持酒駕修法


國民黨完全執政 沒有作為 真是該打

但是整天喊著人權民主的民進黨同樣也默不作聲
這還滿弔軌的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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