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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少爺酒駕事件,到底酒駕還要害死多少人?一個曾有切身之痛之悲鳴

全民反酒駕連署+1

大家一起來吧
個人連署區超過七千人了....
大家加油!!!
請支持反酒駕連署!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幾年前.我也被酒駕逆向的汽車撞飛,當時還載著一位戀人未滿的友人,我差一點就失去保護她的機會,
我用自已當肉墊,還好有救到人,但我躺了好一陣子~

很抱歉,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原諒任何一個酒駕的人,葉某應該付出代價,錢是買不回生命,罪人還是關二十年起來或死刑,才符合"公平正義"

以上為個人意見
deicide
真是慘痛的案例

令人鼻酸!



不過大家希望判酒駕致死的兇手死刑恐怕是不太可能的

馬政府日前才宣示希望盡量減少死刑判決

當初被大家砲下台的菩薩法務部長王清峰

她就馬英九倚重的人權律師向來堅決反對死刑

甚至願意自己下地獄以免除死刑犯一死

如今她已經轉職到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擔任新任會長

手中握有大家捐獻的數十億乃至數百億的善款供她做'好事'

犯罪的死刑犯應該安啦
已加入連署,大家也一起加入支持吧。
酒駕的人可以都去死易死算了
根本是這個世界上的敗類
應該把法律修嚴一點
然後在把幾個酒駕肇事的人判重一點
讓別人有殺雞儆猴的感覺
可惜沒辦法台灣的恐龍法官太多了
醉酒駕駛撞死人,等同謀殺!最高刑責﹕死刑;最低刑責﹕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醉酒駕駛﹕最高刑責﹕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最低刑責﹕監禁20年,罰款一百萬(以美元計)。

雖然我是香港人,但我希望以上法例世界通行。
Martice wrote:
你的沉默就是不義的幫兇 支持反酒駕 還我們有未來的未來

方便連署要求酒駕修法者 請到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不沉默

反酒駕~

樓主 加油
您的第一句形容詞真是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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