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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你認為殺人判多重,才不會有人殺人?
你認為殺人判多重,才不會有人殺人?
你認為殺人判多重,才不會有人殺人?
抓到酒駕~不管酒測值是多少,就扣車直接充公啦!!不得有任何異議!
酒駕肇事,無人受傷~家產充公!
酒駕肇事,有人傷亡~家產充公,就判唯一死刑囉!

這樣還是有人要酒駕~那我真的就沒轍了!
個人也不贊成罰錢。
有錢的不怕罰,沒錢的更不怕罰(反正他就是沒錢,雙手一攤)。
鞭刑是個好方法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唯一死刑囉...

沒錢的兩手一攤,沒錢就是沒錢~總不能要他去偷去搶
有錢的罰錢了事,明天再撞死個倒楣的~

罰錢只是政府想增加國庫收入,不是治本之法嘛....
有錢人一下子死光了...誰繳錢給國庫勒...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在加一個 " 洗門風 " ...


‧°∴°☆﹒°☆﹒﹒‧°∴°﹒☆°∴°☆﹒﹒. °.﹒‧°∴°☆‧°∴°﹒☆ ☆°.﹒‧°∴°☆°
如果真的認真來說...

再嚴格的法律都會有人犯,因為有意無意總有僥倖的心態...或者"不得已"的時候~

以酒駕來說,其實如果遇到情急之下...又該怎麼"破例"? 例如:深夜叫不到車,偏偏同行有朋友受傷,需要親自開車緊急送醫...之類的。有許多想像不到的情況有可能必須要酒駕...又該怎麼辦~?

我恨酒駕者,我恨酒駕肇事者...但是該怎樣才能兼顧法與情?

沒錯~就是只有除了一般目前的法則...重點就是+鞭!!!!~~這個超級有用!!!多大尾都軟腳!!重點請於新聞頻道轉播實況!!
只要是酒駕直接先關再說了

累犯關更久加上服勞動役且不能抵扣服刑日期

肇事必須負擔被害人的基本維生能力並依情節輕重作判決
我也是覺得罰錢……罰的再其實也沒用!
對沒錢的人來,如果關個七天出來,其實也沒差!!
但這些也只是說說而已!!就像板上大大說的,立委也怕修法修到自己!!=_=!
不過如果可以~我也是支持死刑!有肇事就死刑,沒肇事被抓到就判終生不得駕駛 產全部充公,終生所得用做公益!
但……這有可能嗎?!

a25156 wrote:
唯一死刑這是最好~1...(恕刪)
我覺得一命賠一命嚕!

撞斷人家手,賠一隻手!
撞斷一條腿,賠一條腿!
撞死了,拿命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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