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施工單位有沒有良心啦!!一般 會看你車上有沒有留電話 有了話大都會打電話 叫你移車 除非晚上而且 移車 大都底下 會用枕木 這樣受傷機率比較少 且堆高機業者也比較沒責任除非碰到不夠專業的堆高機業者因為一般施工單位 舖馬路 是不會有堆高機 這東西的一定是外叫
明訂「如有管制交通或限制通行、停車之必要時,工程主辦機關除應設置交通安全措施外,並應將管制範圍、繞道路線及限制期間於施工前三日公告。車輛於限制期間仍停放於管制範圍者,由工程主辦機關拍照存證後逕行移置合法停車處所,並於工程完成後復位」
局長指出,以往工程單位在施工期間車輛移置的糾紛層出不窮,為因應工程主辦單位施工時臨時移車之便,減少糾紛的發生,自治條例第十一條並增訂道路修築公告及車輛移置作業程序,明訂「如有管制交通或限制通行、停車之必要時,工程主辦機關除應設置交通安全措施外,並應將管制範圍、繞道路線及限制期間於施工前三日公告。車輛於限制期間仍停放於管制範圍者,由工程主辦機關拍照存證後逕行移置合法停車處所,並於工程完成後復位」,同時明定移置移置車輛所需費用之分擔及賠償責任,以杜絕爭議。請問各位大大.....移車有需要警察在場嗎???????當然...您可以當場要求存證的照片留存一份給您,如果移車道不合法停車處可以告發工程機關.......所以移動偉大的您的尊車....是合法的......不過....小弟有疑問..這各法案是啥時通過的???????怎麼都沒有新聞公告啊????
看到這篇跟各位的討論覺得台灣真的蠻好笑的...停車的不對(路都刨光了你還要停)移車的也不對(你施工是你家的事,用推高機會刮壞我車子就不行)講明點,推高機來只是以暴制暴50步笑百步百姓跟官員都守法就沒事了~
alexpopo1688 wrote:不過....小弟有疑問..這各法案是啥時通過的???????怎麼都沒有新聞公告啊????...(恕刪) 公告在市政府啦, 首頁 > 新聞中心 > 政府新聞 >又不是省府時代, 還來個"省政信箱時間".....這只是地方自治的單行條例, 各縣規定不同 !!為何需會同警方 ? 噢 , 換個說法好了... "知會警方"因為條例中有提到 "交通管制", 這部份可不是工程人員說封路就可以封路的!~所以, 任何像這樣可能封路移車的施工, 都必需把施工計劃及"管制路線"送交當地交通隊(或派出所), 並經核可並不是說只要拿到工程合約, 就可以隨便來..更不可以 "徑行" 移置 (必需要走完所有程序)BESCHWA wrote:停車的不對(路都刨光了你還要停)移車的也不對(你施工是你家的事,用推高機會刮壞我車子就不行)講明點,推高機來只是以暴制暴..(恕刪) 以暴制暴 , 無法無天 ~人家這邊討論就是要論出個正確觀念來面對移車問題,這樣子不明就理, 只以自身觀點的發言, 是無法理出個道理的誰說路刨光了路, 就不能停車 ? 如果有交通管制、有封路, 誰進得去 ?這很明顯的可以看出來是包商便宜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