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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市街頭看到為了施工而用推高機移車!

Edsion wrote:
 各位的看法偶都同意...(恕刪)


+1
請警方處理似乎比較妥當...
施工地點是忠孝SOGO正對面的巷子...
要看施工單位有沒有良心啦!!
一般 會看你車上有沒有留電話 有了話大都會打電話 叫你移車 除非晚上

而且 移車 大都底下 會用枕木 這樣受傷機率比較少 且堆高機業者也比較沒責任

除非碰到不夠專業的堆高機業者

因為一般施工單位 舖馬路 是不會有堆高機 這東西的

一定是外叫


我也是認同樓上的言論

個人認為 包商並不是擁有擅動他人車輛的 權限

如果要移動他人車輛 必先公告

如果施工前 先注意車輛的狀況與保存證據

大家都有自己的觀點

不過也需要尊重他人的觀點

TO ALL

被移車的人....
願你能屏除己見,深深為大眾著想~這樣你會過的快樂一點

未被移車的人....
當你身楚其中,卻依然能以大眾之心來看待,亦屬難能可貴....


明訂「如有管制交通或限制通行、停車之必要時,工程主辦機關除應設置交通安全措施外,並應將管制範圍、繞道路線及限制期間於施工前三日公告。車輛於限制期間仍停放於管制範圍者,由工程主辦機關拍照存證後逕行移置合法停車處所,並於工程完成後復位」
局長指出,以往工程單位在施工期間車輛移置的糾紛層出不窮,為因應工程主辦單位施工時臨時移車之便,減少糾紛的發生,自治條例第十一條並增訂道路修築公告及車輛移置作業程序,明訂「如有管制交通或限制通行、停車之必要時,工程主辦機關除應設置交通安全措施外,並應將管制範圍、繞道路線及限制期間於施工前三日公告。車輛於限制期間仍停放於管制範圍者,由工程主辦機關拍照存證後逕行移置合法停車處所,並於工程完成後復位」,同時明定移置移置車輛所需費用之分擔及賠償責任,以杜絕爭議。

請問各位大大.....移車有需要警察在場嗎???????
當然...您可以當場要求存證的照片留存一份給您,
如果移車道不合法停車處可以告發工程機關.......
所以移動偉大的您的尊車....是合法的......

不過....小弟有疑問..這各法案是啥時通過的???????
怎麼都沒有新聞公告啊????
ming0409 wrote:
TO ALL被移車的...(恕刪)


說的也是.....
如果大家都能這樣做....世界就會和平了...
那...要警察法官還有軍人要幹嘛???????
看到這篇跟各位的討論
覺得台灣真的蠻好笑的...
停車的不對(路都刨光了你還要停)
移車的也不對(你施工是你家的事,用推高機會刮壞我車子就不行)

講明點,推高機來只是以暴制暴
50步笑百步

百姓跟官員都守法就沒事了~
alexpopo1688 wrote:
怎麼都沒有新聞公告啊????...(恕刪)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工務局
發稿日期:九十三年五月四日
聯 絡 人:夏敏華
聯絡電話:二七二五六七九七

alexpopo1688 wrote:
不過....小弟有疑問..這各法案是啥時通過的???????
怎麼都沒有新聞公告啊????...(恕刪)


公告在市政府啦, 首頁 > 新聞中心 > 政府新聞 >
又不是省府時代, 還來個"省政信箱時間".....

這只是地方自治的單行條例, 各縣規定不同 !!

為何需會同警方 ? 噢 , 換個說法好了... "知會警方"

因為條例中有提到 "交通管制", 這部份可不是工程人員說封路就可以封路的!~

所以, 任何像這樣可能封路移車的施工, 都必需把施工計劃及"管制路線"送交當地交通隊(或派出所), 並經核可

並不是說只要拿到工程合約, 就可以隨便來..
更不可以 "徑行" 移置 (必需要走完所有程序)


BESCHWA wrote:
停車的不對(路都刨光了你還要停)移車的也不對(你施工是你家的事,用推高機會刮壞我車子就不行)

講明點,推高機來只是以暴制暴
..(恕刪)


以暴制暴 , 無法無天 ~

人家這邊討論就是要論出個正確觀念來面對移車問題,
這樣子不明就理, 只以自身觀點的發言, 是無法理出個道理的

誰說路刨光了路, 就不能停車 ? 如果有交通管制、有封路, 誰進得去 ?

這很明顯的可以看出來是包商便宜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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