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到一個重點了!是<人>才配來談人權對於有些豬狗不如的禽獸或是牠暫時也忘了自己還是個人的也一律適用....跟牠談什麼”人權”呢?!因為牠自己都不當自己是人了我不明白為何有些團體在幫牠們窮操個什麼心阿~
seal34team wrote:今天又看到一則新聞酒...(恕刪) 等火燒到他們最上層的人或許就有機會改變了!要不..酒駕撞死人又怎樣看看多少酒駕撞死人 最後有怎樣嗎?哭一下,說要努力賺錢賠償最後咧 依然在社會上走跳不立法改變,就自求多保吧!
撞死人先簽和解...再來就是開空頭票,不然就搞失蹤~打死就不賠!你又不能抓他,堵他~然後呢??跟法官講已經和解了..那就沒事了啊!!MA事打問將事件,最後一定會和解緩起訴驅逐出境(機票錢是台灣人民一起出的!!)我覺得沒有什麼用啦!!天天都有人酒駕~~罰再重好像也沒有什麼吧!這裡是鬼島~出門多小心,路上很多台客瘋子跟酒駕的~
tansywen wrote:台灣的法律教我們,以後跟誰有仇記得千萬不要拿刀拿槍去報仇,一定要喝口酒開車去解決,比較起來判很輕的。(恕刪) 大膽的假設, 以後能夠有謀殺集團, 集體用酒駕的方式接案.等破獲之後, 讓大官感覺自己的性命受威脅, 才會改法吧.短時間之內也許很危險, 很變態,但長時間, 這搞不好對我們平民百姓好.
seal34team wrote:今天又看到一則新聞酒...(恕刪) 沒辦法...除非連續好幾個大官,被撞死..不然法律永遠是這麼輕....會酒駕,說穿了,就固定式那些人~如果酒駕是唯一死刑,我相信應該很快可以把垃圾清光光!!!話說,好像還有40多個死刑犯,還在撐..法務部又開始裝傻了..這政府又開始裝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