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的想法比較奇怪我認為1高2高 收費標準應該不同一條長途便宜 一條短途便宜 這部分可以考量再者 應該收費略高 然後再蓋第三條高速公路路途應該接近中部-南部段的海邊 這也是可以考量然後 收費高有2條好處1.有經費做其他路段 例如目前的五股-楊梅高架段或第三條高速公路或蘇花高2.不會一堆人擠高速公路 跟日本一樣 但是希望其他免費替代道路要更好
應該用50KM以下統一收取60~80元的基本費超過50KM以上另外計費100KM /150KM/200KM/250KM...開越長途越便宜能有效遏止把高速公路當避開紅綠燈的道路來用而造成大塞車或變成停車場與車禍事故的主因了短程可以開市區或省道.就別上去湊熱鬧了把高速公路留給長途真正需要的用路人(如果你錢太多.當然可以常上來)
都已經收行照費了,舉債的錢如果還完,就應該免費,如果說行照費不包含高速公速,請列出維修費用在加以計算絕對是一公里0.5元還便宜更多,這還有法定盈餘200億,這不是要黑人民的錢嗎?而且還讓私人企業賺,國家沒能力做嗎?明明是圖利私人企業,上海高速公路舉債建造,現在還完錢了,2012要免費使用,所以少在那邊說使用者付費這種騙人的話.要管制車流量有很多辦法,用收錢來管制,你乾脆說一公里100肯定高速公路,車子一定暢通,因為車子一定很少,根本是說謊要管制車流一定要用收錢的嗎?少騙人,如果只是要收維修費跟建造費,請列出所有成本,在算使用者要付多少費用,不要再黑箱作業,台灣真悲哀.
dmu919 wrote:比如一高~全長算400公里~ 時速100 不休息的情形下 四小時內沒到 請高公局賠償!再以二高~全長算450公里~ 時速110 不休息的情形下 四小時15分鐘內沒到 請高公局賠償!不管任何時間~任何假日~~全年通用 這才是基本的...... 可以啊,那就平日1元/公里,假日2元/公里,連假3元/公里,很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