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開車偷拍可要有練過,不然就請副駕駛座的人負責拍,不然我費心開車時,坐旁邊的不是呼呼大睡,就是拼命喊無聊,看了就生氣!
其實現在警察機關也有個 「警察機關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執行要點」 ,讓各警察機關在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件時,有所依據。
一個同事家住桃園,每天開車桃園-台北上下班的跑,他車上都放個數位相機,一來在車禍發生時,能夠第一時間拍照保障自己,二來就是在排隊下南崁交流道時,專拍那些插隊的啦!拍完就直接E到公路警察局去。
是根本就沒有停止過這種行為好不好....
反向思考....躲起來真的有比較好嗎??
躲起來...還是有違規...還是可能會有違規事故..
不躲起來...大家看的到..有人會違規嗎??
那種比較好...有人想過嗎??
遇過許多把我攔下來刁難的警察,也有遇過看看我不是壞人
叫我下次別這樣放我走的警察,其實警察也是人,總是會有好有壞的
但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就是這樣子。
當你遇到一個不好的事情,一定會去到處跟人講。反過來遇到好事情可就不一定了吧。
警察依法執行,如果沒有那條法規就沒辦法辦你。如果你沒有犯規,他也沒辦法辦你。
如果他可以自由解釋法規,就是那條寫的太爛,給人隨意解釋的空間。
問題出在制定交通法規的人是誰,以及誰(就是我們)讓這些人定了這種不合情理的法規
,又誰讓這些法規通過?
台灣人對於交通警察的怨氣這麼重,絕不是一天兩天的
大部分的人能和氣過一天,何必把自己搞得烏煙瘴氣?
實在是有些時候被罰的莫名其妙,有時候被罰的實不甘心
然而,我們需要這些執行公權力的警察時,他們可不一定會出現呢。
小弟覺得很多時候只用一個原因去解釋一個現象,是沒有辦法看得出全貌
人民性格,交通設計,執法人員,法規制定,等等全部都是因子
要解決這種問題,除了教育的改革外,重法的制定跟改善交通現狀都是必須的
不能只有大執法,不改善,難怪會有許多人認為政府又在搶錢。
難道沒有人覺得奇怪,這麼多違規款項,怎麼會沒辦法把最基本的
將道路舖好的事情做到呢?怎會沒辦法解決停車格不足的需求呢?
我家門口停了一台車,半夜三點警報器響到天亮直到汽車沒電,請警察來處理
丟下一句我找不到車主,就走了,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們繳出去的款項都到哪去了呢?
身為台灣人可以很驕傲,但是也是很可悲的呢.....
koningchieh wrote:
那算我運氣好吧開車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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