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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小傷遇到獅子大開口

出了車禍切記不只要報警,
千萬一定要找保險公司來,
之前我車側被違規闖紅燈的車撞,
找警察來,
警察跟我說頂多修3000,要我當場和解結案,
之後我TMD的修了15000元。
現在想到警察還是滿肚子的E04。
不意外 wrote:
五千元就叫獅子大開口~
你大驚小怪的程度.大概跟被你撞的人差不多.
事故經過要不要敘述一下.
大家比較好判定.
...(恕刪)


這位樓主

小弟以前福特車被倒車撞到,回原廠只烤漆不換保桿就報價2500了
我也問過換保桿多少錢,就報價4000了

所以請問那位先生這樣是獅子大開口嗎??

再請問..小弟是每天要開車40KM上班的人
而且載小孩去幼稚園上學,再開車去公司上班,下班還要去接小孩

我沒代步車我要怎麼上班??
為什麼我就要騎機車載小孩再騎40KM上班?
為什麼我就要坐大眾運輸?

5000+代步車真的剛好而已

所以一定要收個幾千,然後那位車主自認倒楣開走才是最好辦法嗎?
烤漆不是看受傷面積的,是看部位,一點小擦傷也是算一個保桿烤漆

miniayu520 wrote:
今天晚上12點多因倒...(恕刪)


如果事主事後去驗傷, 再告您傷害, 那可不是5000可以解決的!

請善用保險.
My blog : https://chujy.pixnet.net/blog
這是轉貼的,您看一下.....

中時電子報
陳如嬌/台北報導七月一日起,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即是是輕微擦撞,沒有人員因此受傷或死亡,駕駛人切勿逕行離開,要記得在雙方達成和解或通知警察機關來處理後才能離開,否則將被當成肇事逃逸,駕照就會遭到吊扣一至三個月的處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底通過大幅修正,總共修正七十五條,預定七月一日正式上路。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指出,現有條例並未針對車輛肇事,未致人於死或受傷卻逃逸的駕駛人處以吊扣駕照處分,七月一日起,凡是駕駛車輛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當事人卻逃逸,將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駕照;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終身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隧道內違限速 連續罰

另外,肇事逃逸被逮到,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卻無故不到場,或是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汽車牌照一個月或三個月。

尹承蓬提醒用路人,車子在發生擦撞意外時,即使沒有人員受傷,雙方當事人要達成和解後才離開現場,不要直接將車子駛離現場,以免被當成肇事逃逸,駕照遭到吊扣一至三個月。

現行條例規定,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速或低於規定的最低速,違規舉發應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之上,不能連續告發。不過,從七月一日起,這項規定就不適用於在隧道行駛的車輛。尹承蓬表示,在隧道內未按速限行駛或未保持安全距離,可能每公里都會接到一張罰單。

行車未讓行人 處罰鍰

為樹立行人穿越道的安全性及權威性,七月一日起,增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是在轉彎時,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sony9 wrote:
報警

調解

不成

上法院

別怕


跟他說,我有的是時間,別怕....
還有事故發生,有折舊問題,賠償比例問題,雙方車輛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五千元~很合理~沒有亂開價

自己賠就好了~記得索取和解書
出險的話~保險自負額+明年保費增加額度應該大於5K


之前~會車時~
不小心刮傷了 Porsche Boxster 的後保桿
保桿沒有變形
透明亮光漆面刮傷面積不到 0.5cm *0.5cm
沒有傷到保桿銀色的漆面
賠給對方三萬六千元

還好吧
之前一個學生騎機車亂鑽,把我後保桿擦傷
聽到我要叫警察跟保險公司來處理,居然說"你哪隻眼睛看到是我撞的"
我帶警察去看他車頭沾上漆跟我車上他殘留的漆,警察說"同學,你的車長鬍子喔,快跟人家簽和解啦"

後來九張小朋友給他分三個月還
其實如果當時他的態度好一點,也許找外面的三張就搞定
以原廠的估價5千還好吧!花錢消災,千錯萬錯還是你個人的錯~等你A到保桿算萬的你就知道5千便宜了啦!
我也覺得tucson保桿5K算很便宜了,
這樣叫獅子大開口?

有照片可以看嗎?
土桑回原廠前保桿+烤漆絕對不只5000元的
現在流行先撞了車再來兩手一攤取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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