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MAC新手 wrote:
之前我也有類似情...(恕刪)
這位大大的建議的做法才是"正道"啊!
y-che wrote:
對方是台灣人嗎?那就...(恕刪)
您要告死她什麼? 民事賠償不過就幾千塊的修理費用嘛! 車太舊, 法官還會依年份折舊哩!
但對方若是重傷害的話, 最好我方連一成的責任也沒有, 不然刑事判決的罰緩, 肯定比您告贏她的民事賠償多得多囉!!
若要求安心, 先花三千塊送鑑定也好, 我方應該會是肇事次因(一般都三成), 就算到時對方要求十萬元, 也還能提出肇責分攤的異議, 賠給她三萬元就好..
調解委員也不是那麼可信的, 無能又無賴的東西也不是沒有的~
遇到爛的委員, 什麼肇責對錯也不管, 就會搓合雙方的和解金額, 或許找隔壁愛殺價的歐巴桑去都比他強..

不用太掛心
因為這件案子造責可以算9:1
几乎可以算全責
而且假如她提告
就醫療有強制險的實支實付
就車體部份沒要她賠就不錯了
不過傷勢似乎不嚴重
要告你傷害法官都不一定會讓她成立
而且搞不好法官還會被追加她兩張罰單
所以通常遇到這種白目提告人
會被法官推回調委會法官都懶得理這種人
免得他難看
假如車子的修理費沒太高就各自處理自己的部份
就已經仁至義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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