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樓上各位板友的發言協助,讓小弟收穫不少。
剛剛我的保險公司打來,表明交通大隊那邊初步的鑑定已經出來了。
對方"全責",車禍原因是由於對方駛入我的車道。
我方沒有任何責任
現在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
只是,有些事讓我非常心寒。
車禍到現在已經幾個禮拜了,對方父母連其子女的車禍筆錄都沒看過。
片面的聽其子女的說詞,一昧的認定"大車撞小車"、"人員受傷"
並不斷強調其子女的受傷情況,一口咬定是小弟的過錯。
目前看來,除非對方硬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我賠償
(不過我有保強制險,可以負擔他的醫藥費阿,要我賠什麼?)
不然應該快要落幕了。
再次謝感謝各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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