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徐董經營的有聲有色,不但sogo都變成他們家的,現在連交通部也是他們的耶,真是厲害!無能的總統+腦殘的部長+很腳色的企業=@#$%^&*腦殘部長講的話讓我想起前幾年公司減薪時,所有的經理中,我的薪水最低,其他經理都減10%,我這個經理減8%,老闆說是幫我加薪,老闆英明!!@$%^&&^*^
Weaver_88 wrote:交通部表示,在不影響用路人權益下,促使遠通公司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遠通公司也以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無門檻的eTag方案,供往後用路人申裝。原先購買OBU的舊有ETC用戶則可將購買OBU金額轉為通行儲值金,預估此兩項成本遠通公司須投入10億新台幣以上,已超過一年罰金1.825億元,達到實質懲罰效果,也更有利於社會大眾。。) = =歪理,那今後我不小心超速了、不小心撞到人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說:我去裝定速、換台高科技車,這樣預估的花費也超過實質的罰金。這樣我就可以不用繳了嗎?請把罰金結算,繳清在改善吧!第二個選擇就是收回國營沒有第三條路
部長做的決定,他的長官肯定還沒看報紙,或是上網所以還不知道民情.可能要等大選開票後才會知道,並說有這種民怨怎麼不早跟我說呢?3年以前選前說是已準備好了,而事實是遇事就準備切西瓜,大事小事天下事,統統都是別人的事,部長已經看穿會有不好的結果;所以偉大英明的部長,早已經替自己未來做好盤算了,才會這麼說呀!
罰金是違約必須付出的罰款 收歸國庫成本是企業取得收入的必須支出今天OBU裝機率不高遠通就必須考慮將其裝機成本自行吸收或降價這是市場的機制使然而不該將其該付出之成本當成罰金這樣交通部有圖利遠通之嫌請偉大的廉政署辦一下這個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