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kuenve wrote:
感謝大大的糾正我已經...(恕刪)
根據小弟幾次出險的經驗來說,保險公司都是會先問問看對方的要求啦。
如果是受傷,對方只要求醫療收據上的費用,那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會全額理賠。
但是如果對方又要求工作損失,又要求一些沒有醫療收據的民間診療費用,那可能就要相互溝通一下
但是通常還是會稍微的溝通一下啦,但是對方要求不要太過份應該都好說。
如果對方死亡的話,那可能真的會溝通很久。並不是對方開出多少金額保險公司就會照單全收。就算是在保額內也是一樣。因為往生者的年紀與職業都會影響到理賠。所以就算保額是1000萬,保險公司也不會一開始就賠償1000萬。
一個小孩和一個大人,一個總經理和一個乞丐絕對會不一樣。所以保險公司會依照過往經驗來判斷。
站在肇事者的立場而言會希望趕快和解,最好不要上法院。所以雙方立場會有所不同。
但是一旦上法院,法院的判決就是保險公司所要賠償的,這一點就沒爭議啦。但是肇事者會有一條過失傷害或是過失殺人等罪,法院會判刑,而刑責部分由肇事者負擔,保險公司不理你的。通常過失傷害會判刑一個月易科罰金30000元。
這一條會由肇事者負擔。
一開始我曾經說過,好的保險公司必須要等到撞了才知道。因為這時候理賠的快慢,理賠乾不乾脆,會決定肇事者要不要多付出30000元。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