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de9399 wrote:
說到這個,桃園元智大...(恕刪)
經過反應/申訴之後, 能夠得到平整的路面固然不錯
但箇中細節不容忽視.

就大大的反應,桃園政府的回復看來...
1. 台電施工之後"復面"不良 --> 應該是台電的責任, 台電要付錢.
2. 但文後看來, 是中壢市, 在台電完工後, 進場, 大面積整片重鋪, ----> 用誰的經費﹖納稅人的錢﹖
原本已經用納稅人的錢鋪平了, 因為台電施工, 所以需要破壞路面, "復面"的責任單位應該在台電.
在此強調, 台電經營, 是有跟人民收錢的, 既然有收錢, 那台電的所有經營管銷維護費用..就要從自己公司內提撥
怎麼會是中壢市進場去大面積復面(重鋪平)?
顯然...大家都知道那個.... 發包的人很樂意, 承包的人也樂觀其成.... 唉.....
如果你買了一塊地準備蓋房子, 蓋了之後要接地下水, 要接自來水, 要接瓦斯線...
但是跟政府申請時發現, 該路段才路平過, 按規定(假設), 申請後需要一年後(或更久), 才能開挖..
這樣合理嗎﹖
原文
以上,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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