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是的, 鍵盤嘴砲沒什麼用, 路見不平/爛挖/爛補, 就應該要行動起來檢舉!

市長最近忙要連任的事 .....
要做大案子

要弄都更吸引選票
要和新北市後選人弄水岸奇蹟

好忙 好忙 好 忙.....的

sicrra wrote:
+1大大如果看到高雄...(恕刪)



台北的路有10大不平 真的嗎
可以舉一下那邊是平的嗎 記得新生高架剛整修好
真的開起來 差很多 最近好像又開始爛了

應該不是說哪邊路不平 可以舉一下 哪邊路是平的嗎
Wade9399 wrote:
隔天一早八點出門要去學校時,
那路段附近來了一群施工車,
晚上八點回家經過那條路,真的超平!!!
第一次感覺到政府這麼有效率XD...(恕刪)


不過效率歸效率...
先花錢用路平專案把路鋪平
再任人開挖
接著再花一次錢把路鋪平
都是人民的血汗錢阿~~
Wade9399 wrote:
說到這個,桃園元智大...(恕刪)


經過反應/申訴之後, 能夠得到平整的路面固然不錯
但箇中細節不容忽視.


就大大的反應,桃園政府的回復看來...
1. 台電施工之後"復面"不良 --> 應該是台電的責任, 台電要付錢.
2. 但文後看來, 是中壢市, 在台電完工後, 進場, 大面積整片重鋪, ----> 用誰的經費﹖納稅人的錢﹖

原本已經用納稅人的錢鋪平了, 因為台電施工, 所以需要破壞路面, "復面"的責任單位應該在台電.
在此強調, 台電經營, 是有跟人民收錢的, 既然有收錢, 那台電的所有經營管銷維護費用..就要從自己公司內提撥
怎麼會是中壢市進場去大面積復面(重鋪平)?

顯然...大家都知道那個.... 發包的人很樂意, 承包的人也樂觀其成.... 唉.....
馬路可以隨便開挖, 不管路平鳥案搞多少都沒有用. 我看是戮貧專案, 除了坑殺百姓的血汗稅款肥了可從中撈取油水的生物之外, 看不出來有何效益. 花這麼多錢與施工帶來的不便, 只為了短暫"曾經"有路平過的爽度嗎? 哀.......
teabon wrote:
馬路可以隨便開挖, ...(恕刪) 戮貧專案


戮貧專案

大大本日最中肯﹗
另一串文章有大大情境模擬了一下

如果你買了一塊地準備蓋房子, 蓋了之後要接地下水, 要接自來水, 要接瓦斯線...
但是跟政府申請時發現, 該路段才路平過, 按規定(假設), 申請後需要一年後(或更久), 才能開挖..
這樣合理嗎﹖
原文

以上,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什麼想法﹖
房子又不是三個月就能蓋好的東西
建商在開始蓋房子時就應該要申請好~~

babybike wrote:
另一串文章有大大情境...(恕刪)
我也覺得路平專案不知是在玩什麼?

個人在台北縣從事營造工作
以前在民國90年前,在蘆洲做下水道工程
因需在馬路上挖集水井,當時縣政府規定,公共工程如需開挖道路
馬路修整鋪平後,至少半年內不得再動工,害得本公司先調查施工區域內馬路半年前有無單位開挖過
且本公司需發文知會電信.電力.自來水等等單位
協調告知道路開挖日期與完成後復原日期
以避免重複開挖


路鋪平整,本就是政府應做的事
現 倒因為果,另編預算,再進行道路整平
這是那門子的歪理

本人也時常反應各地所見的路面情形 一般回覆如下:

回覆意見:
依據 台端於本局線上通報系統反映案辦理。
經查臺64線0K-12K及12K-28K係由國工局及營建署興建完成並驗收後交予本處養護,本段將同函副請該二單位說明驗收程序。
台端關心路政,謹致謝忱,並附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附加檔案,歡迎填答並寄回本段專屬信箱

制式回覆,結果4兩撥千金 他們都沒錯 錯在我們對道路品質要求太高.......................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