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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肇事逃逸............

其實我也有發生類似的例子
某一個下雨天的早晨, 在上班途中的一處十字路口(有機車須間接左轉標示), 綠燈時我正要開車直走時, 突然有一部載瓦斯的摩托車從我右後方似乎打算左轉, 卻直接朝我右後車門A下去。
當時剛好附近正好有兩個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 開著巡邏車經過附近, 且正好在路口停紅綠燈。
當我下車觀察對方情況, 而員警也一併過來關切。

對方是一位四十來歲的壯漢,車子龍頭略為磨損, 而膝蓋有些微擦傷,而我右側車門處則多了一道深深的刮痕,從右後車門延伸到右前車門。

員警做了簡易的車禍概示圖後,看看兩人均無大礙,便要求我們雙方交換聯絡電話並自行和解,然後便離去。

我看對方僅僅膝蓋有擦傷,便向附近一家修車行的老板娘要了碘酒棉花棒,並幫他稍微作了傷口消毒,臨走前又掏了五百元給對方要他晚一點去醫院上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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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對方打電話過來,說他因為車禍受傷,手肘無法使力,所以沒法子送瓦斯,被老闆娘開除。因而要我賠償他無法工作損失一天一千五百元,直到找到工作為止

我心想那有這回事,便以找保險公司出面為理由,當下先行敷衍過去。

隨即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表示, 若是要出險, 則必須先請求交通鑑定。而當我打給當時事發處派出所的處理該事故的員警時, 員警表示, 因為當時兩造雙方均未要求交通鑑定, 所以並未請交通隊派員前來, 而現在事發已過兩天, 已不可能再重作鑑視, 既然當時雙方聲時要和解, 那麼要我自行處理。他們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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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那人又打電話過來, 我將保險公司的聯絡電話告訴他, 要他自行向保險公司問看看, 保險理賠中是否可以包含工作損失。當然保險公司以理賠無據為理由拒絕他, 但是要他去醫院張診斷證明, 並保留所有醫療單據以作為醫療理賠。

當天下午那個人跑去找了間診所開了一張診斷證明書, 上頭寫者『 ...患者自訴右手肘無力... 』並再度打電話向我請求工作損失。

由於滋事體大, 我當然不肯冒然答應, 便以還得向保險公司商量為理由, 再度打發, 並要他再度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問問看。

保險公司隨後打電話給我, 並指責我不該冒然向對方說保險公司會理賠, 如有任何賠償承諾, 都是我這邊的問題, 他們公司不打算出面。(我當然沒有說保險公司會負責, 可能是對方向保險公司獅子大開口時, 順口掰了些什麼)

當天我找到了他工作的瓦斯行,並找到了那位開除他的老闆娘,老闆娘說他原本工作就很散漫,常常瓦斯一送便不見人影,所以才將他開除,她並且說那個人態度本來就有問題,要我別理他就好

晚上打了通電話給我一位律師朋友,說明前因後果, 並請教該如何處理。
沒想到那個朋友反而訓了我一頓,說當時不應該掏五百元給對方,因為這樣反而是默認肇事責任在我, 到時候就算是打官司, 對方的勝算反而比較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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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下午那個人居然跑來我辦公室, 並且將老婆小孩帶來, 說若是我不打算解決這個問題,他們一家大小便賴著不走...

剛好那天公司經理在場, 聽說了這回事, 當場火冒三丈, 馬上聯絡保險公司區經理, 並撂下話來,若是保險公司再執意不出面,那麼將全面檢討和該公司的業務往來。(因本公司和保險公司有業務相關往來)

上級出面果然有效,保險公司馬上換了另一位服務人員和我聯絡,並承諾將會代為出面向對方協調,同時要我向事發處派出所調閱當時車禍事故處理記錄及車禍概示圖。

當天先請另一名警察朋友向該派出所打聲招呼,並在下班時到派出所調資料,剛好那時處理的員警正好在勤,他見我過來調資料,直呼不可思議,因為一般處理這種車禍理賠案件多是由保險公司派員前來處理,沒有看過當事人自行調閱。閒聊中那名員警對於那個人如此索賠的態度頗不以為然, 並且說若是當時請求車禍鑑定, 則肇事責任應該不在我這邊, 今天事情便不至於如此麻煩, 由於那名員警是車禍現場直接目擊者,所以我私下問他若是日後這個案子鬧上了法庭,他是否可以目擊者身份為我出庭作證。那名員警一聽要上法庭, 連忙推說當時他在等紅綠燈, 沒有親眼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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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剛好是出險請求的最後一天),保險公司派人過來,取走車禍事故處理記錄及車禍概示圖,並且將車子受損的位置拍了幾張照片便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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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後,保險公司打電話來,告知已和對方達成和解,和解金額一萬元。並且吹噓說『 ...本公司服務一向秉持親切熱忱 ... 希望日後繼續與本公司密切往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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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事情解決了,但是心中卻只有一聲『幹!!』可以形容。

員警也說責任歸屬應該不在我這邊,但是卻只要我同對方和解,連問問上法庭作證的可能性都一推二五六。

保險公司平時拉保險收保費服務一流,遇到事情卻以沒有交通鑑定為由拒絕出面(連我希望的法律咨詢都拒絕提供)。

千不該萬不該的是,車禍當時不該掏個五百元給對方,並且應該堅持作交通鑑定,以致於後來事情變成這個樣子。

最後... 
現今的社會根本稱不上法治國家,好在我們公司和保險公司有業務往來,並且以人情施壓,否則保險公司恐怕根本不鳥我,難怪當事禍發生時,人們往往寧願打電話給國會助理或是蘋果日報....







jeffh6265 wrote:
警察說我沒有任何責任 ... 我大可以根本不用管 就可以把車開走...
可是店家的玻璃誰賠啊 我想學生孩子也沒錢 我就想我幫她出好了...
那個年輕人也受傷了 我就想 算了 他的摩托車也撞壞了車殼 我就說那算我的好了...
只能自認花錢銷遭嚕

你的行為實在讓人傻眼了…
如果你不是錢太多無地方花,又不是大慈大悲觀音再世的話,那我想只有祝你好運了。
我想大部份人看到你的反應,應該都會覺得不敲你一筆錢會對不起自己吧?…
實在是好人到讓人無言了…
http://goo.gl/b3MUUb 支持環保 減少用紙 發票要刷 手機條碼
直行被左轉機車撞的當然是機車錯,但右轉被機車撞右方,左轉被機車撞左方的,卻是轉彎車錯,除非是開在禁行機車的路上,否則機車直行有優先的路權,轉彎車不僅要注意對面來車,也要注意同向機車,否則事故時,轉彎車因變換車道,無法主張路權的,現在越來越注重路權觀念,千萬不要以為有打方向燈,就擁有了路權,凡是有讓直行車煞車,閃避動作才能避免碰撞者,皆侵犯對方路權,而且與對方有無超速無關!
看來...人善被人欺
現在來回覆的都是好人

好心有好報.
補小SMART被撞後續

昨天自己出面約了對方去警察局談和解

因為保險公司處理的太差了

見了面才知

保險公司恐嚇我們雙方都有刑事及民事責任

亂傳話

照成我們雙方都誤解對方

但是對方也很過分

一開口就說他們不會賠我

因為他們沒錢

之後說他機車修理9000元

兒子因為手骨折無法工作

但是我一看他兒子的手是傷到大姆指

而且只是用護腕而已

卻跟我說 這樣他無子無法工作要我賠償他工作損失一天2000元

他們是做水泥工的

還說醫藥費要我付

叫他們拿出看病的收據 卻說是給跌打損傷看的沒收據

而且看一次600元 每天去換藥 事情已經過了一個月

所以醫藥費是600*30=18000

而工作損失2000*30=60000

聽到這 我想這對父子擺明就是想靠車禍賺一筆

是他來撞我

難道現在只要大車跟小車發生車禍

就一定要大車賠嗎

前面有大大提到員警的態度

我也不置可否

因為我的承辦員警也說你們自己談和解

他也不管

我就這樣硬生生的被噱了45000元
不只是大車肯定要賠小車,受傷輕的也是肯定要賠受傷重的

幾年前我騎機車等紅燈,對方闖紅燈撞上我,因為當時是寒流,所以我包特別緊,也就沒什麼大傷
對方是一個學生,不曉得他為什麼這麼勇,寒流還穿短袖,戴洞洞安全帽
想當然他受傷就比較嚴重,眼皮上縫了好幾針

到了警察局,這下可好了,對方父親來,硬凹說自己兒子不可能闖紅燈,還說是警察跟我串通好的
拜託,他沒闖紅燈,那我停紅燈是停心酸的嗎?

問他兒子有沒有闖紅燈,也改口說沒有闖
目擊證人沒一個願意出面,不是推說沒看到,就是死都不出面

到了法院,法官只會叫我們私下合解,到了地方合解機構(正確名稱我忘了)
就說對方傷的比較重,叫我們賠點錢給他們就好,接著對方就獅子大開口說他摩托車修理要求6萬

有沒有搞錯! 修一台破爛摩托車要6萬?! 6萬都可以直接買新的了!
我當然不會就這樣被他敲盤子,於是我回它我那台100cc的也修了6萬
最後的結果是我花一萬塊,花錢消災

從這次經驗讓我得知,硬凹就會贏,車禍不要怕,就算是我錯,硬凹就會變成對
警察;法官都不會幫助好人

真的發生車禍,我就逃,反正也不是那麼容易被抓到,真的被抓到了
再來硬凹說音響開太大聲,根本不知道有人撞到我就好

好吧 我也補個車禍實例
前些日子跟親戚開他的 SPACEGEAR 一同走蘇花
開著開著.....前面小塞車
我們的車也停下來 跟著塞

大約3秒後 "蹦" 的一聲
後面的福特房車追撞我們屁屁 (還好SPACEGEAR夠重....沒事)
後方保險桿小小的變形
對方的車沒啥事,只不過前面小燈脫落(脫窗??)

好啦人沒事就談賠償吧
我們這邊雖沒有責任,但也不打算欺負人
只想請對方一同去車廠驗車,賠我們保險桿就好

沒想到這位老兄 不知道是沒常識....還是不懂交通規則
居然要我們賠 (拜託~後車撞前車一定是沒保持距離)
親戚一聽火大了..CALL條子來備案
條子看了也搖頭,後車連煞車痕都沒有
根本是直接撞下去.......賠定了

我親戚決定給這位 "硬漢"來點教訓
要求對方賠3000才合解
其實若對方當初態度好一點
說不定賠個500就了事了

保險桿的支架只是歪掉而已
請車行敲敲就OK啦
而且政府要禁用保險桿....我親戚老早就要拆了當廢鐵賣
沒想到對方真的是"白目"
錯還要逞口舌之快....下場當然是花3000跟我們合解阿

有交通常識真的很重要
不過並不代表有車的人....就會有常識

以上故事給大家做個參考
另外,當天出事的照片有留起來
有人要看嗎???
北斗.皮卡丘==> 歐啦!歐啦!歐啦!歐啦!歐啦!!!
es4241 wrote:
直行被左轉機車撞的當...(恕刪)


請問這跟後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狀況撞上怎麼分別呢?
pest wrote:
請問這跟後方沒有保持...(恕刪)


差別如果是直行車被後車追撞,但前方直行車為無源無故緊急煞車,後車還可以訴求前方車惡意,不一定後車一定全賠前車,如果是轉彎變換車道撞到相臨車道直行車,沒什麼好凹的.
我則是遇到假車禍的經驗
某天晚上行經一條很暗的馬路時,當時萬不該接起了自己的行動電話
右轉時有個老頭打算過馬路 小弟自信的認為還有點距離就轉了過去
沒想到車子叩的一聲 小弟不以為意的就開走了 
不料走沒多遠被一個加速的機車攔下 說我撞到他同事 講行動的樣子也被看到  
下車 那老頭裝一跛一跛卻用跑百米的速度衝到我面前 想要給我教訓
當時一看 老頭所指傷處並無任何的擦傷及瘀青 但出於好意想載他就醫
上車後那老頭不斷試探我是否講手機或是音樂開太大聲之類想捉把柄 
我要載他去照x光他執意不肯 只說要到藥房買個藥貼即可 下車之後
老頭又改口說痛到無法走路 同夥也在旁加油添醋
而後到了那老頭指定的中醫診所 看完之後那老頭竟然說他一週無法工作 
要我賠他一天二千的工錢 同夥就一口咬死小弟當時講手機 
並作勢不賠要動手 小弟一時糊塗沒找警察 就把四千元當成罰單送了出去 
買了一個教訓 並了解社會的黑暗 希望大家也小心  
別像小弟這樣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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