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slin wrote:我進入UCLA的停車...(恕刪) 你這感覺有點像停了學校的visitor 跟faculty staff 的停車場吧,基本上學校職員會有停車證,不然校警怎麼分辨呢?不過ucla真的罰這麼重壓,我看過學校的罰款大都十幾美金,沒見過有到上百,這比在外面違規停車罰的還多。
Hans Cheng wrote:先不論罰金的差異.....(恕刪) 美國也是可以講價的喔,我參加過交通法庭,裡面有個黑人不知道怎樣被罰了一推錢,在法官面前裝可憐,說他沒錢,怎樣怎樣,結果本來罰幾百吧約六七百以上,法官就問他,你今天可不可以繳一半,就是三四百美金,那黑人說,沒辦法,法官又問他,可不可以先付兩百呢?黑人又說,他沒辦法,所以法官又問那一百呢?黑人還是說他沒有一百美金,法官說五十呢?黑人還是說他沒錢,最後法官說那你可不可以先給二十美金,那個黑人終於說他有二十美金可以先給。所以法官就讓他先給二十美金,剩下的罰款,法官較他每個月按時分期繳掉(每月繳的金額也是跟那黑人討價還價訂出來的)。所以並不是台灣罰怎樣不合理,美國罰的重是因為他們所得高,相較台灣比較多,可是當台灣所得也四萬美金,相信罰金也會提高到跟美國一樣。至於嚇阻效果,美國跟台灣一樣,對於高所得的,兩三百美金的罰單跟繳停車費一樣,但對於低所得的當然很重,這跟台灣不也一樣,對於高所得三五千台幣不算什麼,但是低所得,一千八的闖紅燈也要佔掉他薪水1/15吧,有些也許更多。所以怎麼可以說沒嚇阻呢。還是說台灣的比較隨便。
liquidgroove990 wrote:非也,曾經加州有位台...(恕刪) 不是有講了,私人的地方,罰金不高約50~100美金最多,然後也講了不是不罰,只是比較難被開單,需要人去檢舉,或者帶賽被警察看到,那我也講了基本上私人停車場,警察也比較不會去注意,但還是偶爾會繞一下,但主要目的是維護治安不是開單。我並沒有講都不會開單只是相對公有殘障車位比較容易被開,私有相對難很多罰金也少很多。以上是要呼應美國也不太管私有殘障車位被誰停。你舉例的台商案例有很多可能性,有可能他員工去告狀較警察來,有可能保全不認識他的車所以較警察,有可能真的殘障要停所以也叫警察,也有可能公司在路邊警察巡邏剛好看到所以開單,這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