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也極端痛恨馬先生
但請理性 不要什麼東西都泛政治化
我是還沒有去查拉 不過你這樣為反而反
假如法案一開始就不是國民黨提的 而且朝野一致通過立案
你的說法就又要改變了嗎? 說話前先經過大腦一下 免得下不了台
就用你自己說過的話: "維持秩序的法律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權利與安全而存在"
這條可以增進後座乘客安全的法律, 怎麼一下子又變成壓迫你自由的惡法了呢?
reAK wrote:
23條 避免緊急危難 這邊指的是社會的緊急危難 而非個人 你引用也想清楚 別斷章取義...(恕刪)
我想得很清楚~ 字面就是避免緊急危難 並沒有限定社會或個人~ 曲解的人是你
說到底 你們這些人就是不爽車內是我的空間 政府憑什麼管我
路上車禍死人 再來炮政府都無作為
酸民就是酸民 對也酸 不對也酸 反正就是要酸~
你就繼續吧 呆 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