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智1517 wrote:
在國道內側開慢車的下...(恕刪)
讚。
但看那違規原因是小型車未依規定以最高速限行駛!
言下之意就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就沒事囉?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但是在白天時,就算車流較少的路段,如一高的苗栗后里路段,二高的新竹至清水路段,
我有時行駛在上述路段,為符合有些人的『禮儀』:中線道可以行駛最高速限時,便必須切回中線。
但是在中線以最高速限行駛往往開不到五分鐘,又被前車卡住速度下降,被迫又要切回內側超車。
我真的嘗試過要符合上述『禮儀』,只是讓我更頻繁地切換車道,徒增危險性。
有人說:行駛內側車道,就算以最高速限行駛,只要後方車輛要超速超車,還是要讓,後方超車行為交給警察處理。
個人無法認同這種說法:
1.不是有警察在時,才要守法。警察不在時,自己想超速請自便,但也請尊重前車不超速最高速限行駛的守法精神。
2.高速公路用路準則是安全,而不是行車順暢。比方說在半夜時速限90路段,路況明明可以行駛到110以上,
但你不能因此說:都是大家太『守法』都只有行駛90,才造成『堵塞』!
最後,心平氣和開車,不要將自己的『開車習慣』、『價值觀-所謂的禮儀』強迫別人接受,一切還是回歸法律層面!
1.通常保持車速在110KM/H.我也不怎麼想超速.110上下偶而會開到120以上為了閃車超車.
2.不喜歡跟任何車種並行.誰知道你會何時爆胎.很多駕駛只懂得開車.對車子的保養觀念很差.能省則省.
3.會跟上車流,不愛當路隊長.對路上的路隊長.真的不知道他在想什麼.開得比較慢就一定比較安全?!
4.看到大型車輛.能閃多遠就閃多遠.不惜一切.儘管超速我也要閃開它.不然就放油門給它先走.我最怕大車在旁邊了.
5.我開TOYOTA.但我常常看到雙B在前面龜.我心想.給你一把寶刀你不會用.也是廢料一個.
以上.說真的.沒有這種觀念的駕駛.出事或者當龜車被人砲被人閃大燈 應該也是遲早的事吧...
不用跟笨蛋吵架 黑名單真的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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